中国最早关于典当的文字记载见于《后汉书》

典当行,主要是以财物作为质押或抵押,而有偿有期借贷融资的民间金融商业经营机构。它是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最为古老的金融行业,也是现代银行业的雏形和源头。

作为一种零星行为和社会现象,中国典当产生于封建社会初期,中国最早关于典当的文字记载见于《后汉书》

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甘陵相刘虞奉命攻打幽州,与部将公孙瓒发生矛盾。刘虞原打算把受赏的财产“典当”给外族,却被公孙瓒劫掠。这是我国史料中将“典当”二字连用的第一次。它表明,典当在中国至迟兴起于汉是可能的。距今已有1800年的历史。

《西京杂记》(东晋葛洪撰,托名汉刘歆撰)里描写西汉才子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说,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私奔回到成都后,过得很贫穷,心情很不好。起初,为了借酒浇愁,司马相如把身上穿的名贵皮裘典当后,到酒肆中换酒,回家与卓文君欢饮。然而喝完酒后,卓文君却抱着司马相如的脖子哭着说:“我一生生活富足,今天却沦落到用身上穿的皮衣换酒喝的地步啊!”这使夫妻二人十分震动,于是便开始筹集资金准备自立。最后他们开了一家酒馆,妇唱夫随,这就是后来“文君当垆”的故事。

然而,由于史料匮乏,除了《后汉书》和《西京杂记》的零星披露外,我们对两汉时期的典当情况掌握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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