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隋文帝荣列美国时代周刊千年伟大人物榜首

隋文帝是中国皇帝首创百姓直接上殿告御状第一人,鼓励百姓直接上访,揭发贪官污吏罪状,并命令政府有关部门不得有任何阻拦,否则治以重罪严惩不贷,让民情直接上达帝听,使贪赃枉法的官员个个胆战心惊无处藏身。隋文帝即位初年,乃诏:“申敕四方,敦理辞讼。有枉屈县不理者,令以次经郡及州,至省仍不理,乃诣阙申诉。有所未惬,听挝登闻鼓,有司录状奏之”,让百姓直接向皇帝诉说冤情。在朝堂外悬置登闻鼓,允许百姓击鼓鸣冤,直接向皇帝申诉。

人类史上最伟大的民主法制变革,最振奋人心的律法改革、具有开启人类法制史划时代新纪元的,不是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法兰西第一帝国《拿破仑法典》、古埃及、古罗马法典甚至美国《独立宣言》,而是中国封建社会时期隋文帝制订颁布开皇律,隋文帝在世界史上首次将死刑核准权收归中央,隋文帝首创死刑三复奏三复核制度,隋文帝废除秦汉以来的宫刑(破坏生殖器)、车裂(五马分尸)、枭首(砍下头悬挂在旗杆上示众)等残酷刑法予以废除,规定一概不用灭族刑。

隋文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确立死刑三复奏与三复核制度的皇帝,也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位规定死刑的复核是由国家最高权力部门来履行的皇帝

隋文帝在位期间,出现了死刑复奏制度。就是在处决犯人之前,仍须将复核之后的结果再次报与皇帝最终决定,刑前要三次奏请皇帝,在皇帝勾决之前,不能对犯人进行处决。三复奏指每个死刑案在执行之前,需要向皇帝奏请三次,以便考虑更加周详,故称“三复奏”。

《隋书-刑法志》载:“开皇十五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就是说通过三次奏请才能决定是否最终处以死刑。之前的开皇十二年(公元592年),“诏诸州死罪不得便决,悉移大理案覆,事尽然后上省奏裁。”即诸州判决的死刑案件,不能立即执行,须由大理寺复审;大理寺审结的死罪案件,还须经尚书省复核。正式将死刑的复核纳入法制轨道,为死刑的文明化奠定了基础。将死刑核准权收归中央,只有天子方可乾刚独断对人生杀予夺,有效地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其巍巍之德无不昭彰皇天!

隋文帝下令制订的《开皇律》,对后世律法影响深远,是整个人类封建社会法律之集大成者,在人类文明史上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法兰西第一帝国《拿破仑法典》、古埃及古罗马法典甚至美国《独立宣言》,后来中国所有的朝代都继承了它的原则。

北周的法律既残酷又混乱,“内外恐怖,人不自安” 。隋文帝于开皇元年下令制订《开皇律》。《开皇律》将原来的宫刑(破坏生殖器)、车裂(五马分尸)、枭首(砍下头悬挂在旗杆上示众)等残酷刑法予以废除。规定一概不用灭族刑。减去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等罪千余条,保留了律令五百条。刑罚分为死、流、徒、杖、笞五种。基本上完成了自汉文帝刑制改革以来的刑罚制度改革历程,这就是封建五刑制。

《读通鉴论》这样赞评道:“古肉刑之不复用,汉文之仁也。然汉之刑,多为之制,故五胡以来,兽之食人也得恣其忿惨。至于拓拔、宇文、高氏之世,定死刑以五:曰磬、绞、斩、枭、磔,又有门房之诛焉,皆汉法之不定启之也。政为隋定律,制死刑以二:曰绞、曰斩,改鞭为杖,改杖为笞,非谋反大逆无族刑,垂至于今,所承用者,皆政之制也。”隋朝的司法制度、诉讼制度、审判制度都达到了相当完善的程度。

佛祖慈悲的圣主仁君隋文帝推行“以轻代重、化死为生”的刑事政策,并明确规定对死刑复核。《隋书-刑法志》载 :“十二年帝以用律者多蹖峻,罪同论异,语诸州死罪,不得便决。悉移大理案复,事尽。然后上省奏裁”。明确规定死刑复核权由大理行使。依律下级审判判决的流罪和死罪, 必须逐级申报中央复审(刑部复核),再上奏皇帝裁决。刑部负责复核全国各州县徒刑以上案件。大理寺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判决的死刑案件,也必须报送刑部复核。皇帝还经常根据案情命令行政机关参与复核。

高瞻远瞩的隋文帝在千年前就已经认识到了慎刑的重要性,闪烁着无处不在的人性光辉,开启了人类民主法制的先河,隋文帝制订的《开皇律》在千年前就使中国成为与当时西方黑暗中世纪的无法无天、惨无人道、毫无民主、践踏人权形成鲜明对比的高度文明的民主法制国家,令千年后至今才达到隋文帝治下当年法制水平的千年后的美国无地自容。

在死刑案件的程序上,隋朝首次规定了三复奏制度。在司法制度上,隋朝在中央一级设大理寺执掌司法,御史台负责司法监督,并参与重大案件的审判。遇有死刑案件和疑难案件.都要移送大理寺,经考核鞫讯以后,报奏皇帝裁决。在地方实行州县二级制,州县长官兼理司法。在司法审判中,隋朝对死刑案件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县级长官无权判处死刑,只有州级司法长官才有权判处死刑,但州级长官并没有死刑的决定权,而是必须报大理寺批复,隋律规定“诸州死罪,不得辄决,悉移大理按复,事尽,然后上省奏裁”。而且死刑案件在执行前,必须经过三复奏后才能执行。隋朝死刑执行权收归中央,避免了地方草菅人命的弊病,而三复奏的制度化也体现了慎刑的要求。”《文帝本纪》载:“开皇十六年八月丙戊诏决死罪者,三奏而行刑”。即判决后的死刑案件经过最高司法机关大理寺复核,然后送尚书省,再奏报皇帝最后圣裁后,才能交付执行。

隋文帝开皇十年,全国死刑只有四人!让现在宣扬美式民主、西方普世价值的人情何以堪!看看现在号称世界第一民主大国美国的死刑人数吧!

他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帝王、世界史上最开明卓越的君主、中国唯一可以与凯撒、拿破仑并列的天才统治者,开创无数政治首创的伟大的政治家,杰出的军事家(曾在北周武帝第一次率领百万大军御驾亲征讨伐北齐失败时皇帝王师都败绩,而当时文帝却为右路水军统帅出奇兵制胜重创北齐),集超凡智慧、眼光、胆识、魄力于一身的伟大三军统帅,民族英雄。

他是中国最勤政爱民的皇帝;他是中国最受臣民百姓爱戴、威望声誉最崇高的圣皇天子;他首次把新疆、西藏、内蒙、琉球、越南纳入中国版图;他令日本俯首称臣;他发明了死罪者三奏而决制度;他是第一位明令禁止宦官、女人、外戚干政的皇帝

他是中国处于历史最顶峰全盛时期国力如日中天的皇帝;他是花最短时间统一中国的皇帝,他是仅仅花三年时间就打败最强大外族突厥的皇帝;他开创了中国天朝上国体系;他被波斯帝国、东罗马帝国皇帝共奉为“皇上之皇世界皇帝”;他因为拯救了所有蒙古族的祖先室韦部落免遭突厥人的凌辱被感激涕零的成吉思汗誉为“蒙古人的大恩人、中原皇帝天上人”,被元朝的黄金家族世代祭拜,未称帝的忽必烈遵成吉思汗之命在路过陕西时专程到了他的泰陵前行三跪九拜大礼以太牢祭拜之;他亲手创造了中国最伟大的长安城;他首次实行了一直沿袭到清朝的三省六部制;他开创了科举,制定了当时最为先进并影响后世基本立法的律法《开皇律》。

他统治的时代是世界史上政治最清明的廉政时代,中国唯一灭绝腐败贪官的时代

中国只有在他开创的朝代最干净,最具有阳刚之气威武雄风,中国仅剩他的朝代没有宦官、外戚干政

他是世界史上古往今来最用兵如神的军事家、战略家、三军统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开国后只用了短短三年就打败了北方最强大游牧少数民族的皇帝。隋文帝的军事才能就已经远远超出了汉高祖刘邦、汉惠帝刘盈、汉文帝刘恒、汉景帝刘启、汉武帝刘彻加在一起的总和,因为汉朝前期与中期一直向匈奴屈辱和亲,先后通过了汉高祖刘邦、汉惠帝刘盈、汉文帝刘恒、汉景帝刘启、汉武帝刘彻五代帝王前仆后继的努力才洗刷了汉高祖白登之围的耻辱,花了近百年的时间才通过持久战勉强打败了匈奴。

而隋文帝开国只用了3年就打败了实力远胜汉朝时匈奴、横扫欧亚大陆的拥有40万铁骑与30万弓箭兵的头号强敌突厥,创造了世界军事史上空前绝后绝无仅有的神话,别说是中国所有帝王,就是西方的亚历山大、凯撒、拿破仑取得的战绩也无法与他相提并论。

他开国仅仅三年,“内修制度外抚戎夷”,国家转危为安,社会走上正轨,这一项项继往开来的成就的确来之不易,光是三年打败突厥,彻底改变两百多年来汉族饱受欺凌这一项,在整个中国历史上就没有一个王朝能望其项背,而他戎马倥匆之际建立的各项制度竟能垂则万世、继往开来、承前启后,更反映出他善于把握大局、从容自信、处变不惊、一丝不苟的风貌。

对外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对内实行开皇之治达到天下太平,文治与武功俱达到中国封建社会之登峰造极。他仅仅三年就打败世界最强游牧帝国、只用了十余年时间经济上就超越了汉代整整用了五代皇帝苦心经营、积蓄了七十多年才达到的汉武帝全盛时期的水平,只用了八年就统一中国,古今中外无人可比。

无怪乎元朝的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无比神往的颂赞隋文帝的开皇盛世:“古今称国计之富者莫如隋文帝。

隋文帝开皇时,百姓太平承平渐久,虽遭水旱,而户口岁增,诸州调物,每岁河南自潼关,河北自蒲坂,至於京师,相属於道,昼夜不绝数月。帝又躬行节俭,益宽徭赋,平江表,师还,赐物甚广,其馀出师命赏,莫不优崇。十二年,有司上言库藏皆满,帝曰:“朕既薄赋於人,又大经赐用,何得尔也?”对曰:“用处常出,纳处常入,略计每年赐用至数百万段,曾无减损。”乃更开左藏之院,构屋以受之。诏曰:“既富而教,方知廉耻,宁积於人,无藏府库。”乃蠲河北、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炀帝即位,户口益多,府库盈溢,乃除妇人及奴婢、部曲之课。

古今称国计之富者莫如隋,然考之史传,则未见其有以为富国之术也。盖周之时,酒有榷,盐池、盐井有禁,入市有税,至开皇三年而并罢之。夫酒榷、盐铁、市征,乃后世以为关於邦财之大者,而隋一无所取,则所仰赋税而已。然开皇三年调绢一疋者减为二丈,役丁十二番者减为三十日,则行苏威之言也。继而开皇九年以江表初平,给复十年,自馀诸州并免当年租税。十年,以宇内无事,益宽徭赋,百姓年五十者输庸停放。十二年,诏河北、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则其於赋税复阔略如此。然文帝受禅之初,即营新都徙居之,继而平陈,又继而讨江南、岭表之反侧者,则此十馀年之间,营缮征伐未尝废也。

史称帝於赏赐有功,并无所爱,平陈凯旋,因行庆赏,自门外夹道列布帛之积,达於南郭,以次颁给,所费三百馀万段,则又未尝啬於用财也。夫既非苛赋敛以取财,且时有征役以糜财,而赏赐复不吝财,则宜用度之空匮也,而何以殷富如此?史求其说而不可得,则以为帝躬履俭约,六宫服浣濯之衣,乘舆供御有故敝者,随令补用,非燕享不过一肉,有司尝以布袋贮乾姜,以毡袋进香,皆以为费用,大加谴责。呜呼!夫然后知《大易》所谓“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孟子》所谓“贤君必恭俭礼下,取於民有”者,信利国之良规,而非迂阔之谈也。汉、隋二文帝皆以恭履朴俭富其国,汉文师黄老,隋文任法律,而所行暗合圣贤如此。后之谈孔孟而行管商者,乃曰“苟善理财,虽以天下自奉可也”,而其党遂倡为“丰亨豫大,惟王不会”之说,饰六艺,文奸言,以误人国家,至其富国强兵之效,则不逮隋远甚,岂不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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