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的法律

请把中国的法律提前行吗?为什么要等到造成严重后果才开始讨论是否是正当防卫呢?

人大代表和法律专家跑哪去了?

那么多妇女受家暴最后发展到杀人坐牢,毁掉多少人生。

家暴后应该纳入治安拘留,打人违法,打自己老婆就不是违法,这是私有物品和财产?集中这些家暴施害者在拘留所看录像,专门给他们放妇女不堪家暴而杀人的法制片。

第一次拘留5天,第二次10天,第三次15天,以此类推。

我就不信施害者不怕拘留和丧命。

轻微伤害时不制止,要等到杀人后才扩大监狱规模,这就叫法律的不作为。

衡量一个国家的法律的水平不是看它判了多少,而是因为受制于法律的尊严而停止了和制止了多少伤害。

让我们循规蹈矩的老百姓提前点得到一些法律的保护行吗?

被伤害时得不到保护,当忍无可忍反击了,法律出现了。

法律,你失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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