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知的最早的保护版权的文件是南宋朱熹的表侄要求颁发的

南宋大儒朱熹作品一纸风行,自印自售《论孟精义》一书,却遭到浙江书商非法盗印。朱氏气恼,忙向好友吕祖谦致信求助,希望身为地方官员的他出手相助,禁止翻印销售,并不惜告状打官司维权,以震慑小人嚣张气焰。

朱熹版权意识如此高涨,与其外祖徽州巨商祝确有关。祝氏为宋代刻书大家,富甲一方,家产几占歙县县城之半,故时称“祝半州”。早年丧父、被寡母抚养成人的朱熹耳濡目染,对出版行业自不陌生。

后人统计,朱熹一生出版收入不下两百多万贯,相当于七八十万两银子,富比王侯。朱熹这位历史上刻书最多的大学者,儿子女婿负责经营,门生弟子参与协助。后裔出版《朱子文集》八百年,独家垄断直到清代。其他书坊只有羡慕的份,绝不敢染指盗印。

中国已知的最早的保护版权的文件正是朱熹的表侄祝穆要求官府颁发的。祝穆开刻自撰的地理著作《新编四六必用方舆胜览》共有71卷,雕印成本惊人,为防竞争对手嗜利盗版,他于南宋嘉颐二年(公元1238年)请求两浙路转运司与福建路转运司颁发榜文:“穷年矻矻,接手自抄录,寝食为废,乞行约束,庶绝翻版之患。”祝穆特意在自序后附上榜文,警告盗版者:一旦发现,有权告发,追人毁版,严惩不贷。有了法律撑腰,他的作品销售量自然水涨船高。元人方回的《灜奎律髓》记载:“蜀中人士来购,一次竟以千部计。”《新编四六必用方舆胜览》后在国内绝版,清末杨守敬的《日本访书志》载有榜文全文,弥足珍贵。

明末文人李渔自号“湖上笠翁”,著作等身,名声越来越高,书的销路越来越广,销量也越来越大。唯独苏州盗版猖獗,防不胜防。李渔前往苏州,秘密取得证据,修书一封,向苏松道的孙道台求援。孙氏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查明事实后,封存全部盗版书,并颁发禁止翻刻李渔作品的公告。盗版者不甘罢手,动用种种关系胡搅蛮缠,经济上的赔偿陷入僵局,多轮谈判方才了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杭州又发现李渔作品的盗印本。在致友人信中,李渔吐露心声:“弟之移家秣陵(南京)也,只因拙刻作祟,翻板者多,故违安土重迁之戒,以作移民就食之图。不意新刻甫出,吴门(苏州)贪贾即萌觊觎之心。现在追板,尚未知后事如何?噫!蝇头之利几何,而此辈趋之若鹜。似此东荡西除,南征北讨,何年是寝戈晏甲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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