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妓女是指三皇时代的女性歌舞表演者

关于妓女的起源,古今中外有种种不同的说法。例如有一种宗教说,认为妓女原是神庙里的女祭司,就如同殷商时代的女巫。

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就记载过巴比伦神殿里所谓为女神尽职、实际供男人享乐的妓女。

而在中国,情况则比较复杂。娼妓一词的本意并不是指以肉体换取金钱的女子,而是指女乐,即女性的歌舞表演者,应该算是“艺伎”

史书记载,中国最早的妓女当推三皇时代的洪崖妓。据《康熙字典》:女乐也,三皇时有洪崖妓。据说夏桀蓄有女乐达3万人。

从最高统治者的宫妓开始,各层统治者都拥有名目繁多的家妓,如侍姬、小妾、声妓、歌姬、舞姬、美人之类。而平民百姓则依靠巫妓来满足占有两个以上女人的欲望。家妓与巫妓的合流,便出现了官妓,即由政府操办的妓业。   

中国的娼妓业,是最早进入制度化的一种行业。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女闾就是公娼——不是公家准许的窑子,而是官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公营妓院企业”。

管仲开办妓院的目的有四:一是通过税收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二是有利于社会安定,三是吸引大量人才,四是送妓与敌,兵不血刃。管仲的发明很快被其他各国效仿,一时官妓大兴。

以至后来的许多青楼里都把管仲奉为神明,为他设香火位,向他企求生意的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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