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改革供销体制的省级供销社是广东省供销社

广东省供销社于1992年8月起在全国率先改制,退出政府序列,成为名副其实的经济实体,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1992年,企业集团销售总额27.6亿元,利润总额2700万元,自有资金3.1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1%、7.1%和12%。1993年头两个月,各项经济指数保持着增长势头,显示出改革带来的活力。

1992年8月16日,省供销社根据省府决定,组建企业集团.从原来实行行政管理改为经济实体。仅几个月内,他们就办起了房地产、科技工业、综合贸易、石油物资4个经济实体,并与省内各市、县供销社联手,兴办实业,将一批机关干部分流出去从事经营业务。

企业集团成立后,原来的直属企业从单体经营转变为集团经营,发挥了群体优势,增强了竞争能力。这些企业在搞好贸易的同时,发展加工业、饮食服务业和房地产业。1992年,工业总产值达3355万元,饮食服务业营业收入2286万元;销往省外的商品总值达6.8亿元,出口创汇200万美元。

省土产日杂公司还把广州南岸仓库改建为广东装饰材料市场,年租金收入达230万元,迈出了供销社创办批发市场的第一步。(注:文中数据至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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