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严重通货膨胀CPI指数达到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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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末汉初,连年战争,社会动荡,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物价飞涨,民不聊生。司马迁在《平准书》中记载了这一次惊人的通货膨胀:“物踊腾粜,米至石(读音“旦”)万钱,马一匹则百金”。《货殖列传》也说到楚汉相争时,“民不得耕种,米石至万”。米:粟米。石:量词,折合约30斤。钱、金:当时货币,10钱为一两(24铢),1金为万钱。

据翦伯赞《中国史纲要》载,汉宣帝时一年的国家财政收入为四十万万钱,那么汉初一年的国家财政收入必然不到四十万万钱。即使以四十万万钱计,按当时物价,全国一年的财力仅可购买四千匹马或四十万石粟米。《平准书》也说“岁不过数十万石”。换句话说,当时一年的粮食供给只有四十万石(约1200万斤),而当时中国人口有大约2000万人,人均年供应不足一斤。粮食的极度匮乏,自然米如金价。

这样的情景在后来的改朝换代时常常重现。当时没有使用CPI来衡量通货膨胀的程度,但我们可以大致测算一下,看史上最早的通货膨胀有多严重。

整个汉朝,文景之治时百姓幸福指数最高,《律书》记载“粟至十余钱”。粮食价格与汉初相差百倍。CPI高达10000%。《孝文本纪》:“百金,中民十家之产”。这已是经过几十年休养生息之后的普通百姓生活,一户人家(按五口人计)的财产约值10万钱。汉初的百姓家庭财产不可能超过3万钱,也就是倾家荡产可以买来三石(90斤)粟米,仅够全家人一个月的口粮。

可以看出,这一次通货膨胀极为严重,粮食短缺造成大饥荒。《平准书》说刘邦作为皇帝都坐不起四匹马拉的车,文臣武将只能坐牛车。《汉书-食货志》佐证当时“人相食,死者过半”。

汉初的建国者面临这么严峻的经济形势,他们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很快稳定了物价,保障了供应,经济发展实现了又好又快的目标。其中重要的措施有:

其一,以农为本,恢复和发展生产力,保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由于这次通胀是由供给短缺造成的,刘邦等几代皇帝都坚持把农业作为安国之本。通过分封诸侯,迅速建立起封建地主阶级的经济基础。一批军功将士转眼变成大小地主。这些人到各自封地后很快将逃亡、流亡的农民召回到土地上,生产得以恢复。而且为了增强自己的经济实力,这些人大力劝耕,对农业或多或少作了些研究,推动了农业文明的发展。比如汉文帝亲自耕种,比如20岁的朱虚侯刘章熟知“深耕溉种,立苗欲疏。非其种者,锄而去之”的“耕田歌”。这些都有利于农耕技术的进步,有利于农产品产量的提高。

其二,币制改革,整顿经济秩序,保证CPI逐步回落。我国货币发展至秦代已经很成熟。刘邦时用荚钱(形如榆荚的小钱)。直到汉武帝铸造五铢钱,货币才最终稳定下来。货币是商品价值的载体,汉初几位皇帝不断改革货币,实质上是在不自觉地使货币适应当时经济发展。发行新币是解决通胀的终极手段。汉初货币的不断改变,说明当时人们对货币的认识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阶段,比如私人可以铸钱(发行货币)在今天看来不可思议。汉朝推翻秦朝后,在币材上有尝试用银锡合金造币,称为“白金”。甚至于用白鹿皮为币,称为“皮币”。虽然这些尝试都以失败告终,但每次失败都积累了可贵的经验,总结出了“钱益多而轻,物益少而贵”这样直观的经济学思想,认识到货币与商品之间的关系。到汉武帝时就严禁私人铸币,五铢钱也一直通行到三国时期。

其三,轻税赋、与民休息,分税制、妥善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秦朝严刑峻法、竭尽民力而至灭亡的教训被刘邦及其子孙们谨记。刘邦入关第一件事就是废除秦朝繁杂的刑律,仅约法三章。税收只取十五分之一,文景时降为三十分之一,文帝有十几年全免天下税收。因此可以说汉朝前期应该是我国历史上税赋最轻的时期。对于分封的诸侯,其俸禄中央财政不管,中央只给政策不发钱粮,由辖地人民按中央政府规定的税率上交税收。

其四,抑商政策。就是劫富济贫,调整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政治上商人及其子孙不得为官,经济上不得拥有私有土地,生活上不得衣丝乘车,税收上加倍征收人头税(算赋)。文帝时又实行“入粟拜爵”政策,即明码实价买卖爵位,国家得财富,商人得地位。大庶长(十八级爵位)卖到一万二千石粮食。汉武帝更是实行算缗和告缗,即财产税,每二千钱纳税一百二十钱,凡偷漏逃税的没收其全部财产。还鼓励人民对商人告发。

经过几任皇帝的不懈努力,秦末汉初的通货膨胀危机终于被有效地化解,粮食供给问题得到解决,经济持续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司马迁正好生活在那个时代,得以亲身经历这一次通胀,因而他赞美地记到:“国家无事,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

这一场严重的通货膨胀化解后,汉朝积聚了雄厚的国力,使得汉武帝比较彻底地解决了匈奴等边患问题,大汉天威直达东南亚、西亚、中亚和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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