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版权法由北洋政府制定

“版权”是英语“copyright”的意译。copy的原义为“抄本”,后转义为书报等的一本或一份,与right(权利)一词合成“版权”,指作者或出版者对某项著作物所享有的出版和销售的权利。

为了保护版权,英国于1709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个版权法。随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也相继通过本国的版权法。

在旧中国,中国最早的版权法是北洋政府于1915年颁布的出版法,后来,国民党政府也于1944年制订过出版法。

这些法律规定,版权如遭侵犯,可要求排除侵害并赔偿损失。

版权保护的期限,一般都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若干年。各国规定不同。有的国家还规定有的作品的版权是永久性的版权。

国际上通常把版权和专利权、商标权合称为“知识产权”。

在一个国家内取得的版权,只能在本国境内或在国际版权公约参加国的境内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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