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存最早有明确作者的文人五言诗是班固的《咏史诗》

中国现存最早有明确作者的文人五言诗是东汉史学家班固的《咏史诗》。

其内容是描写西汉初年名医淳于意得罪被判肉刑,其女缇萦为营救父亲而随父上京,上书汉文帝:“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并最终获得汉文帝对其父亲的赦免,更重要的是促成了汉文帝废除不人道的肉刑。

齐国有一名医叫淳于意,世居山东临淄(今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淳于意幼年随齐国名医阳庆学医,尽得阳庆真传,以济世救人为务,不贪求名利。后来淳于意曾一度出任为齐国太仓令。但是当他老师阳庆去世后,他就辞官就医,因医术高明,且以救贫为乐,所以名气很大。由于他为人诊病从不计较诊费,从不巴结富豪,而以病之绥急重轻,作先后诊断的顺序。在行医之时,缇萦总是跟随而协助他的父亲。

由于淳于意行医不为权势而低头,所以得罪了很多权贵豪门。曾有一次,淳于意在城汁的乡村为一贫妇诊疗急症,而依他的估计要两个时辰才能使此病人脱离险境,因此,他就留在村中,照顾此病妇之病。此时、临淄城内有一豪家之少主人生病,于是就派人牵马来接淳于意,要他立刻赶去为此豪家之子看病。但淳于意因贫妇未脱离危险不能离开,要豪家的奴仆用车立刻将少主人载来村中诊疗。但豪奴不接受,强迫淳于意实时与之入城,淳于意不肯,并誓告如再延时,恐有危险。豪奴不得已赶回城中,不幸,豪家少主已经死了。于是,豪家指他是谋杀者,以谋杀罪名起诉,而被判为死刑。

因淳于意曾做过齐太仓令,要被解送至长安,不能就地正法。正当要被起解之时,淳于意很生气地说:“生子不生男,到了紧急时无所助益。”这时五女之中,最小女儿缇萦,挺身而出,自己愿随父亲至长安,一则可以在中途照顾他父亲,至长安再设法救他父亲。临淄至长安路途很远,缇萦不辞劳苦,踏上坚苦的路途。这时解差者劝她回去,怕她迢迢长途,恐怕没法承受,又怕她幼小随便乱说话而送掉了生命,但缇萦救父心切,不论何种困难危险她都愿意承受。一路上,她很小心勤劳地服侍她父亲,而不使父亲受到任何虐待及痛苦。

该诗全文如下:
咏史
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
太苍令有罪。就递长安城。
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读音“琼”)。
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上
书诣阙下。思古歌鸡鸣。
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
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
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读音“提”)萦。

钟嵘《诗品》说他“质木无文”,这说明文人初学五言诗体,技巧还很不熟练。

班固乃史家之巨擘,作诗则非其所长。但在诗歌发展史上,人们总要提到他,因为他在两方面都开了风气之先:一是文人写作五言诗,班固乃东汉少数先驱者之一;二是诗有“咏史”之作,班固又堪称千古之第一人。在这两方面奠定他诗歌史上地位的,正是这首五言体《咏史诗》。

这首诗歌咏了西汉初期的一位奇女子——淳于缇萦。正是由于她伏阙上书,不仅救了触刑的父亲,还感动文帝下达了废除肉刑的著名诏令。

所以班固于开笔之际,先以悠邈之思,追述了任用肉刑的历史:“三王德弥(终也)薄,惟后用肉刑”。三王指夏禹、商汤和周之文王、武王,据说他们均以“文德”治天下,“至于刑错(弃置不用)而兵寝(收藏)”,被誉为“帝王之极功”(《汉书-刑法志》)。

但到了三代之衰世,就不免王德日薄、刑罚滥施了。史称“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施用“五刑”的条款竟多达三千余项。这两句思接千载,于历史追述中表达对任用“肉刑”的深沉感叹。

自“太仓令有罪”以下,诗人笔凌百世,直叙汉初淳于缇萦上书救父的事迹。“太仓令”即汉初名医淳于意,他曾担任齐之太仓(官仓)的小吏。文帝四年(公元前176),有人上书告发他触犯刑律,遂被逮捕押往长安。五个女儿急得直哭,他大骂说:“生女真不如生男,缓急之时谁能帮我办事!”这就是诗中所说的“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孤独之状)”之意。

小女儿缇萦听了父亲的话异常悲伤,痛感于“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赎”,毅然随父进京,上书汉文帝,“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上书诣阙下”四句,描述的就是缇萦到宫廷上书的情景。

“鸡鸣”、“晨风”,均为《诗经》十五国风中的名篇。前者抒写后宫催促君王上朝之情,后者歌咏女子“未见君子”之忧。据《文选》注引刘向《烈女传》,缇萦伏阙上书时,曾“歌《鸡鸣》、《晨风》之诗”。

班固以“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抒写缇萦忧急断肠、歌号阙下的景象,读来令人怆然泣下。正是缇萦舍身赎父的一片真情,深深地打动了文帝。“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终于赦免了她的父亲,并在诏书中感叹说:“夫刑者,至断支(肢)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之父母哉?”并作出了“其除(废除)肉刑”的重大决策(见《烈女传》)。

促成文帝作出如此重要决策的,竟不是众多的须眉,而是这位临淄(今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的民间少女。诗人有感于此,在结句中不禁长声吁叹:“百男何愦愦(愚笨),不如一缇萦”!

初看起来,班固的这首《咏史》,纯是对缇萦救父事迹的歌咏,似无更多的题外之旨。但历史上可歌可泣之人甚多,班固何以不咏他人,偏偏想到了这位女子?这就得联系诗人自身的遭际来考察了。

在班固的一生中,曾有两次被捕入狱:一次是在早年,被人告发私撰国史(《汉书》)而入狱。幸亏他兄弟斑超诣阙上书申辩,才被释放;

一次是在晚年,由于班固“不教学诸子,诸子多不遵法度”,得罪了洛阳令种竞。种竞利用大将军窦宪事败之机,捕系班固。最后因无人救援,死于狱中。

《咏史》一诗,大约正作于晚年系狱之际。也许他有感于其子不肖,累及自己下狱而不救,才触发思古之幽情,写下了这首歌咏缇萦救父的诗?如果这一推测不错,那么,班固就不是为咏史而咏史,而是在诗中寄寓了自身的现实感慨了。

他之称颂“三王”以及文帝的不用肉刑,岂不隐晦地表达了对当时朝廷任用肉刑、诛戮大臣的贬责?他之感叹于“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不更包含了对诸子不肖、累及其父的凄怆?

从这一点看,这首诗正是开了“借咏史事以抒己怀”的“咏史体”之先河。

历来评论班固此诗者,总要用钟嵘“质木无文”一语,以贬斥其艺术成就。其实,作为一首早期的文人五言诗,此诗虽然“质木无文”,但能在短短十数行间,如此凝炼地抒写缇萦救父事件的始末,其概括力并不下于曹操的《薤(读音“谢”)露行》、《蒿里行》等诗。而且在叙事之中,也时有“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的声情、“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的寄慨,不乏唱叹之致。

钟嵘《诗品》称其“有感叹之词”,将其视为“东京二百载中”所不多见的五言代表作,正是承认了它艺术上的成功,而不是失败。所以,从发展的眼光看,《咏史诗》不失为五言创制时期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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