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金融结算制度“宁波钱庄过账制度”最后结束于19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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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末年,宁波(今浙江省宁波市)钱业界推行的一种“过账”制度,是商事活动中的一大创举,对于便利贸易往来,促进市场繁荣,曾起过相当大的作用。宁波从前商业上的交往与个人之间的银钱移转,使用现款的甚少,采用“过账”的办法则多,所以人们常称宁波为“过账码头”。

宁波钱业中过账制度的出现,最早是在满清咸丰年间。当时在市面上流通的货币,除了白银外,就是铜钱。从事金融业的,也多以铜钱为中心货币,“钱庄” 这个名称,也从铜钱中的“钱”字而来。由于当时铸制铜币的铜,大多来自云南省,太平天国期间,通往云南的道路阻绝,原料供给匮乏,市面上流通的铜钱硬币,难以满足需要,我国东南沿海一带经常闹钱荒。其时上海市场尚属草创阶段,东南沿海的商业中心还在宁波,宁波的钱荒更加严重。于是商界就谋求有关增加货币效用的办法,而“过账制度”就在这种客观形势下应运而生。

当时钱庄已成为金融中枢,社会信用甚佳,它与各行各业以及个人之间,均有银钱往来。于是各种款项的移转,就通过钱庄进行,委托钱庄在其账簿上转载收付,不必用现金交付,起到同样的作用。于是钱荒解除,社会安定,商贾称便。太平天国之后,虽然钱荒问题已经解决,而“过账制度”则仍然沿袭下来。

最初是以制钱过账,后来海禁开放,社会上多用墨西哥进口的“鹰洋,因而过账的计算方式也以钱改易为“元”。

宁波过账制度从19世纪初开始实行,一直延续到1941年,宁波沦陷时才告停止。这种过账制度,在宁波施行了近一百年,对促进宁波工商业的发展曾起过重要作用。

过账制度的优点

宁波钱庄业中的“过账制度”,不仅解决了当时的钱荒问题,而且还有不少优点:1、采用过账交付款项的方法,由于记载在册,万一债权人与债务人发生纠葛,即可根据账册上所记载的进行复核,是最强有力的证据,双方难以否认或躲赖。2、采用过账办法,就毋须搬运现金。特别是大数额的银钱往来,避免检点上的麻烦,同是又避免了误收假钞票和假银元的危险,还可以避免强徒的觊觎。3、由于施行过账办法,不必直接使用现金,这笔现金就可从事其他事业。宁波之所以能有巨额现金投资于外地商埠(当时仅上海—地,即投放二三千万两白银),就因为宁波本地实行了过账制度,减少了现金的使用量。4、实行过账制度,同样的一笔钱,可以做多笔生意。比如甲家要付给乙家货款一百元,通过钱庄过账,乙家也把这一百元过账给丙家,丙家又过账给甲家。如此循环往复,有时能与十余家相牵连,其底码就是这一百元钱。因此能把生意做活。5、过账办法,平时能省时节劳,在市场发生恐慌时,也可作为一种缓冲手段,在同业之间进行汇划,以应付一时之困难。以上都是过账制度的一些主要优点。当时熟悉中国国情的一些外国人,称赞宁波人有经营商业的特殊才能,即所创制的过账制度,亦较中国各处的经济制度为胜,绝非虚言。

钱庄的性质与类别

凡欲利用过账,以图取得一切银钱上手续便利的商家,必须与钱庄有交往,才有可能。所以各商家欲与钱庄交往,就必须懂得钱庄的性质与类别。

宁波钱庄分为大同行、小同行和现兑庄三个等级。在这三个等级中,只有大同行方能直接过账。而小同行和现兑庄的过账,则必须通过大同行间接办理,没有直接过账的权利。哪些牌号属大同行,哪些牌号属小同行,经同业公会议定后,每年都有变动。

过账的期间与时间

宁波钱庄,无论大同行、小同行或现兑庄,其营业期间是统一的。每年从开业日开始,到总结束期前二天为止,均可逐日过账,并无星期日休息的规定。不过遇到例假这一天,则停止过账一天.其收付账目一律延至第二天办理。所谓“例假”,是指每年的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冬至日,其他是有关的纪念日如国庆节等。1932年规定的例假日,共有12天。

至于过账的时间,每天从上午8时起,到下午7时止。在夏季,过账时间约缩短2小时,各钱庄都在与他们有往来的账簿上,盖上一颗图印:“时值夏令,过账以申刻为度,逾时不理,诸希原谅。”因为夏季天气炎热,蚊蚋群集,在晚上尤甚,所以不得不稍减过账时间,以照顾办理账务的工作人员。

过账的起码数目

过账的起码数目,没有定例,营业规则中也没有载及。根据习惯,平日约以1元钱为起码数目。就是说,在一元钱以上的金额往来,都可通过“过账”的办法进行。不过在总结束期前的一个月内(大约从农历十二月初一开始),过账必须以五元钱起码,否则钱庄不予办理过账手续。因为在这段期间内,各业都在进行年度结算,账务不免增多,钱业代理收付已经非常烦劳,5元钱以下的零数,还不如现款解付比较简捷,所以不予受理。各钱庄也在与他们有交往的过账簿上,盖上“总结束期将届,自即日起,过账以五元起码,诸希原谅”等语,以引起各交往户的注意。

过账簿与过账手续

过账簿多为商家使用,以适应繁多的款项进出需要。个人使用过账簿的,也间或有之。过账簿长约6市寸,宽约4市寸,蓝绸簿面,其页数约80页或100页不等。每页有两面,每面分上下二格,上下各有8行。在上下格之间,留有1寸右左的空隙,以区别收付。钱庄在每年开业的时候,就把这些过账簿分送给各顾主。簿面的中间,写着顾主的户名,左文书写某某钱庄名,右边开列年份。其封面簿式如下:

顾主有了这本过账簿,就可以与该钱庄往来,进行过账。所以过账簿也称“过簿”。例如云章绸布店,准备付给锦彰绸布店一百元货款,言明过账,那么双方先抄下“家头”。所谓“家头”,就是双方与某大同行钱庄有交往的牌号。云章有瑞康的过簿,可抄瑞康;锦彰有益康钱庄的过簿,可抄益康。双方接洽舒齐后,云章于瑞康之过簿内,先书月份日期,再于次行的上格,抄“益康洋一百元”。“康”字之下,“洋”字之上,稍留空隙,盖上作为凭记的印章于其空隙间。在过账的时间内,送交瑞康。锦彰则于益康的过簿内,书上月日后,在下格,抄“瑞康洋一百元”字样,也在这“康”“洋”之间稍留空隙,但不须盖印,即可交与益康。因为抄在上格的,是“过出”之账,是向钱庄支款的,或恐奸人作伪,所以必须盖上图章以资证明。而图章也应显明,以免奸人冒混,并便于钱庄查验。如果过出的账不止一笔,则图章可盖于最末的一行,用不到笔笔盖章。至于抄在下格的,是“过进”之账,是付款给钱庄,所以也用不到盖印。

钱庄收到过簿后,即在当日晚间处理。先视其支出或付入,记载于流水簿内,再将其过账的“家头”与数目,录于专备的“摘抄”单子内,复在过簿内所抄的这笔账上用墨笔作一“⌒”状记号,称为“套帽子”。这“⌒”状的记号,代表已入账的“入”字。接着,就在所抄的这笔账下,盖上已经查验的图章,称为“关门图章”。到了第二天,收进多的钱庄,持摘抄单子到付出多的钱庄互相核对。凡“家头”无误,数目相符的,就可代过账的商户收归或付出;如果有错误,无从解付,则将这笔账暂行搁置,这叫“宕账”,以俟日后查对。如果过进有误,无从问对,则于这笔账上盖上“查”字印记,表示这笔款子并没有收到,必须查询之意。

以上这些手续办完之后,就把这些过账簿放置到“簿箱”内,各商家大都在一定时间内派学徒前往,见簿箱开启后,就取回自己的过账簿,打开簿子查阅,检验钱庄有无办理手续,例如没有“套帽子”或没有盖上“关门图章”,就可当场要求钱庄加以补正。另外,也查验一下过进之账有无错误,如账内盖有“查”字印记,回去后即应加以查究(查究办法详后)。如并无错误,这笔账暂可作实,但还必须等到当天下午四时以后,始能确定这笔账到底有无出入错误。万一这笔账有纠葛发生,钱庄方面还可以在当天下午四时以前追打“查”字,驳回此账。

以上是各商家用过账簿与各大同行钱庄交往的情形。至于小同行(包括现兑庄与银行)往来,用过账簿过账,情况稍有不同。因为小同行不能直接过账,必须通过大同行转手办理。所以过账簿首页的背面,都写有一个大同行牌号,如“敦裕”“元益”等。这叫“认家”。过账者就可根据这“认家”过账。这办法虽属间接,但效用也相同。

使用过账簿,要注意的有这几点:一、过账簿首页背面,不能抄账,留作贴印花,盖凭印印样之用。二、使用的过账簿,先由钱庄方面派专人送给有关顾主,顾主在回单上盖印,作为开始往来的徵信。此后过账,则须由顾主派人逐日自往检归妥密珍藏,以防遗失。三、过簿万一遗失,宜立即向钱庄声明,将此遗失之过簿作废,另立新簿,重刻图章为凭,并以书面知照各交往钱庄,说明遗失原因,并附新印样。如过簿未失而凭印失落,也要函告钱庄,另刻图章。四、抄账的字,必须端正,切勿涂改。若落笔有差错,可在上下格中自行对销。对于过出之账的钱庄牌号,更不能乱写错写,若将“元益” 写作“源益”,“敦裕”写作“敦馀”,就不能得到钱庄方面的处理。

这就是当时最普遍的“账簿”过账法。

此外,当地还施行经摺、信札、庄票等过账方法。还有盖印过账、查字账、远期过账等不少的具体手段,这些反映了当时宁波地区发达的经贸往来,以及从那时开始,宁波民间的金融信用因实际经济生活的需求就开始自动萌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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