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位女副主席是宋庆龄

新中国第一位女副主席是宋庆龄(1893—1981)。

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者之一,被称为爱国主义、民主主义、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伟大战士。

原籍广东文昌(今海南省文昌市),生于上海。
毕业于美国佐治亚州梅肯市卫斯理女子大学。

1913年任孙中山秘书,追随孙中山致力于民主革命事业。
1915年和孙中山结婚后,始终是孙中山的亲密战友和得力助手。
1922年军阀陈炯明在广州发动叛乱时,掩护孙中山撤离险境,表现了献身革命事业的坚强意志和卓越胆识。

此后,在孙中山与中国共产党代表磋商合作以及与列宁所派特使的会议中,做了大量积极的、切实有效的工作。

1924年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坚决拥护孙中山在大会宣言中重新解释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新三民主义。

1925年3月,孙中山在北京逝世后,她向国内外介绍了孙中山的遗嘱,谴责国民党右派,并投身于北伐战争的准备工作。

1926年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坚决执行孙中山的三大政策,同中国共产党紧密合作,对国民党右派进行了斗争。

曾当选为国民党第二至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武汉国民政府委员。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和国党左派人士以及共产党人一起,多次发表通电、声明和宣言,揭露蒋介石、汪精卫的叛变行为。

1927年至1931年在苏联和欧洲期间,积极参与了国际反帝国主义和保卫和平的运动,两次当选为国际反帝国主义同盟大会名誉主席,后又成为世界反法西斯委员会主要领导人。

1931年回国后,积极支持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

次年,和蔡元培、杨杏佛等发起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保护和营救了大批共产党员和反蒋爱国人士,为革命作出了特殊的贡献。

1935年和何香凝等率先响应中共中央发表的《八一宣言》。
次年任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委员。

抗日战争期间,先后在广州、香港组织“保卫中国同盟”,致力于战时医药工作和儿童保育工作,支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斗争,揭露国民党反动派对日妥协投降,对内反共反人民的政策。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在上海创建中国福利基金会。

解放战争中,给予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很大的物质帮助。

1948年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名誉主席。

1949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建国后,1954年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1959年和1965年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
1975年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曾代表国家多次参加国际活动,先后当选为世界保卫和平委员会执行局委员、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联络委员会主席,为发展各国人民友好、发扬进步文化、保卫世界和平的事业,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她一贯关注新中国的妇女工作,三次被选为全国妇联名誉主席,是中国妇女界的杰出领袖。

从1951年起,她一直担任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主席、中国福利会会长,热情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健康成长,并长期主持中国救济总会、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

她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及后期一些相关的方针、政策,热情关怀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关怀台湾的前途,并为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作出了宝贵的贡献。

198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被第五届人在常务委员会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荣誉称号。5月29日在北京病逝。

遗著有《为新中国奋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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