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被称为“中国第一鬼戏”的最著名古戏是京剧剧目《乌盆记》

京剧经典剧目《乌盆记》堪称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鬼戏,倘若按照案件发生的时间推算,距今已近1000年。

有人也许会笑:一出杜撰的剧目罢了,也值得做出如此精准的考据?这就引出一个问题,了解中国戏曲史的人都知道“鬼戏”是中国戏曲艺术的一个庞大的家族,历史久,剧目也多,《乌盆记》论情节之恐怖,未必比得上《探阴山》;论罪案之诡奇,未必比得上《九更天》。缘何《乌盆记》的名气反而远远超过其他剧目,被奉为“中国第一鬼戏”了呢?

《乌盆记》的撰写者是元代一位不知名的戏剧家,最初名叫《叮叮当当盆儿鬼》,单从名字上看,让人感到一种邪恶入骨的童趣。

经过后来历代戏剧家们的改造,名字变成了《乌盆记》,也叫《奇冤报》或《定远县》,故事情节改动不大:南阳缎商刘世昌结账回家,行至定远县,天降大雨,他只得借宿窑户赵大家。

赵大夫妇见财起意,在酒里下了耗子药,将刘世昌毒死,又将尸首剁成肉泥,掺在泥里烧成乌盆。

三年后,打草鞋的老人张别古向赵大索要欠款,赵大将乌盆抵押给他。刘世昌的冤魂随张别古回到家中,现身请他代为鸣冤,张别古带着乌盆找包拯告状,最终为其雪冤。

一部好的恐怖小说或惊悚电影,之所以能引起观众的欲罢不能,很大程度上在于“贴近生活”,有真的出现或发生的可能,而《乌盆记》在古代,毫无疑问比之《探阴山》或《九更天》更具现实性:孤身一人,行走在无垠的荒野上,沿着车辙或兽迹前行,暮色向晚,四野一片沉寂,除了自己的脚步声,别无它响……坐在戏台下的观众们,很容易就会想起自己曾经的漫漫旅途,或者在古代一旦失踪就杳无声息、万难寻觅的亲友,联想起他们可能死无葬身之地的惨况,不禁毛骨悚然、涕泪齐下。

更何况,此戏的故事背景颇有可供索隐之处。比如开头提到的案件发生时间,应当是在公元1026年,这是因为包拯审理此案是在任定远县(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令期间。

包拯二十七岁考上进士,之后,先被朝廷任命为大理评事,后又被任命为建昌知县,因不愿远离年事已高的父母,辞官归家,很快朝廷让他出任和州的税官,接下来受龙图阁直学士刘筠的举荐担任定远县令,时间是宋仁宗天圣七年(即1029年),任期一年。

虽然包拯的职务屡迁,然而所到之处,政声彪炳。明朝嘉靖年间知县高鹤《重修定远县志》中这样评价道:“(包拯)尝为定远令,公廉正直,明信威严,事除积弊,宿吏胆破,听断烛隐,豪右敛迹。以忠信义教民,政绩彰闻……”而据《乌盆记》涉案人的陈述,受害人刘世昌的遇害是在“前三年”,由此不难推理出发案的确切时间。

此外,《乌盆记》处理尸体的手段,也堪称一奇。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讲,只有对死者怀有深仇大恨,才会肢解焚烧尸体,致其“尸骨无存”。因为财产导致的谋杀,凶手关注的重点是转移财物,对受害者的尸身一般抛弃或草草掩埋了事。而按照《乌盆记》中的情节,赵大夫妇杀害刘世昌后,赵大本来是想“抬出去埋了”了事,而他的女人则表示反对:“倘若被野狗扒了出来,给人看见,那不是白做了活儿吗?咱们把他的尸首剁成肉酱,和在泥里,烧成了盆子,就是神仙也不能找寻着!”抛开凶手的残忍不讲,赵大女人的这一处置手段,搁到现在也有点“高智商犯罪”的意思,因为焚烧是销毁尸体证据的最好方式,也是迄今法医科学面临的难点之一。

面对肢解的尸体,法医往往可以通过文身、骨骼特征、血型、DNA甚至内衣牌子,帮助警方找到受害者,并顺藤摸瓜锁定罪犯,就算是做过裸骨处理的头盖骨,法医人类学家依然能够通过颅骨复原技术还原受害者的真实面貌。可是,一旦将尸体焚烧成灰烬,就算是最坚硬的骨头,也会变成白色的煅化骨,几乎无法提供任何线索和证据。

事实上,在这类案件中,能够给警方提供帮助的,往往不是受害者的骨灰,而是骨灰中残存的“身外之物”,比如心肺手术中缝合胸骨用的不锈钢缝合线、瓷质假牙等等,草蛇灰线,聊胜于无。

不妨做个猜想:假如刘世昌案件发生在现在会怎样,坦白地说:除非赵大自首,警方很难缉捕真凶……何况赵大夫妇还把刘世昌的骨灰和在泥里烧成乌盆,将一个鲜活的生命彻底固化、物化和异化,可谓细思恐极。

还有一个令《乌盆记》成为“第一鬼戏”的原因,也不可不谈,那就是太多的历史文化名人“关照”过此戏。

《乌盆记》情节跌宕、唱腔优美,刘世昌化鬼后,头戴轻纱,身穿皂衣,双手下垂,形象既可怖又凄恻,许多著名老生演员都曾经竞相演出,其中最著名的是谭鑫培。谭鑫培一生灌制了七张半唱片问世,均为百代公司承制的宝石针唱盘,其中就有《乌盆记》。

谭鑫培的《乌盆记》师法四喜班的头牌老生王九龄,采用了大段反二黄,唱腔流利婉转,且多走低音,更适于表现冤魂哀苦无告的情境。

光绪年间,慈禧太后曾请英国使团听谭鑫培演唱的《乌盆记》,席间,慈禧问英国公使是否听得懂,公使回答说:“戏词没听明白,但从演员悲婉的唱腔中,感觉到一个幽灵在哭泣。”可见谭老板演出的刘世昌之传神。

1950年7月,新中国文化部副部长周扬为主任的“戏曲改进委员会”首次以中央政府名义颁布对12个传统戏曲剧目的禁演决定,其中就包括《乌盆记》。

《乌盆记》遭禁的原因是“舞台形象过于恐怖,宣传了迷信思想”。

1957年上半年,为了阐述百花齐放这一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大方针,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谈到了《乌盆记》。他说:“过去把剧目控制得很死,不准演这样演那样。现在一放,什么《乌盆记》、《天雷报》……都跑到戏台上来了。这种现象怎么样?我看跑一跑好……我看这种戏演一点也可以。究竟它站得住脚站不住脚,还有多少观众,让实践来判断,不忙去禁止。”

正是在这样开明、开放的文艺思想的影响下,1957年5月,包括《乌盆记》在内的禁演剧目全面解禁,但是由于历史原因,《乌盆记》依然没能上演,直到1986年,文化部才发文指出,《乌盆记》可以按照29年前解禁时的要求,“适当修改后恢复上演”。

《乌盆记》在中国戏曲舞台的“重现”,是近十几年来的事情,影响最大的当数马志明、王佩瑜和邓沐玮等名家联袂演出的“混搭版”,别具新意……说到这里,还是应了梨园行的老理儿,一部戏要想传世,三样不可少:一曰本子好,二曰名角多,三曰高人捧。

《乌盆记》问世这几百年来,本子好自不必说,难得的是无数的名角在演、无数的高人在用各种方式令其引人瞩目,想不成为“第一鬼戏”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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