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书法的首次亮相是在1985年10月

1985年10月15日-29日在北京中国美术馆举行的“中国现代书法首展”,是中国现代书法的首次群体亮相

展出张仃、黄苗子、王学仲、王乃壮、李骆公、古干、马承祥、朱乃正、苏元章、谢云、戴山青、左汉桥、邓元昌、许福同、阎秉会、林信成等人作品。同时宣布成立中国现代书画学会,选举古干为首任会长,马承祥、福同等人为副会长,聘请王学仲为名誉会长,张仃、黄苗子、李骆公、乃壮、谢云等为顾问。这次活动,标志着中国现代书法的正式诞生

在此之前,对现代书法的研究仅限于个人。中国现代书法的代表人物黄苗子、王学仲、李骆公、王乃壮、古干、朱乃正、马承祥、阎秉会等,都参加了这次展览。

这次展览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是超越传统。中国现代书法不应是传统书法的重复或再版,必须引入新的技巧和美学观念,张扬中国书法的活力。由于参展作品在表现手法上差异很大,这次展出并未形成或展现统一的书法流派。虽然现代书法在当时未能完全发挥其影响力,现代书法家也未形成特定的风格,但是,从参展作品的多样性来看,其发展必然是多方向的。

一、现代书法与传统书法的差异
探讨现代书法这一概念,首先需要对“现代”这两个字进行解读。所谓“现代”,在中国国内一般被理解为“新的”、“当代的”或“与传统有别的”。中国的现代派,受到西方现代派的影响,但是其内涵始终有别于西方现代派。我们绝对不能用理解“西方现代主义”的方法,来理解“中国的现代主义”。
西方的现代主义发端于19世纪。20世纪80年代中国的现代主义,是中国当代艺术家借鉴西方,试图超越中国传统的一种历史产物。中国的现代主义吸收了西方现代派的成果,但并不局限于此,而是尝试把一切有异于东方文化的成果,融入中国文化之中,意图创造出一些“新”的东西,以打破传统的束缚。
传统书法自有一套严格的方法和理论。中国人要求“正统”、“正名”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在书法艺术中得到了最髙的体现。传统书法的表现手法,正是为了表现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而创造出来的法则。其在美学上的法则,注重儒家伦理的美,这使书法艺术失去个性,而倾向于社会性。个性的表达与发挥,不能超越社会性。故此,学习中国书法必须临帖,从“永字八法”或其它方法开始,临摹王羲之、颜真卿、柳公权等书法名家的字帖。超越规则者,均被视为旁门左道。
书法,是点与线的艺术。传统书法对点线的分布与表达方式的要求,是必须符合伦理道德美的规范,从这一美学角度来表现个人的气势。违反这一美学观点的表达方法是不被允许的,即点与线的艺术只允许在这一美学规范中发挥。现代书法对书法美学的要求是“反朴归眞”(古干,1987,P52)。许多现代书法家从甲骨文中寻求创作灵感,而老庄的美学观点——自然美,也成为现代书法的重要指导思想。
现代书法追求书法家的个体发挥,在创作上不再墨守成规。现代书法家并不反对临摹或其它传统的表现手法。他们认为书法创作不应局限于临帖或苦练,除了“永字八法”等传统方法之外,还有许多其它的方法,例如临字——即任意临摹个别的单字,或是引进西方绘画的元素和用色技巧(古干,1987,P14-15)。中国现代书法家在其作品中多引入黑白以外的色彩。
在姿势、执笔、运腕和运笔的方法上,现代书法力求自然。写字的姿势不局限于头正、身直、臂开、足安这四个原则;执笔的方法也不囿于双钩、单钩等传统方法,必要时可以引入西方绘画的执笔方式,以满足具体书写时所需的执笔与运腕的要求。
材料方面,汉唐以后,多以墨汁在宣纸上书写,要求在笔画上一气呵成,落笔以后不再涂改。现代书法在材料上讲求多样化,颜料不单以墨为主。现代书法家认为只要掌握材料的属性,就可以用任何材料书写,并且能写出好字。由于材料的多样化,书写时不再强调一气呵成,重迭书写及涂改有时也是必要的。有些书法家甚至认为唯有如此才能表达墨的层次,使墨的“五色”得以淋漓地表现出来(参看古干作品《雷声》,见Ng Hong Chiok, Gu Gan – Moderne chinesische Kalligraphie und Malerei, Bild 22)。现代书法家古干的《文字画》,使用的不是传统的宣纸,而是根据他的要求制作的特殊“宣纸”。这种来自四川的特别定制的纸张保留了原始宣纸的自然机理,但是比平常使用的宣纸厚的多。用这种“宣纸”书写与绘画,可以免去托表装潢的程序。20世纪80年代古干在德国游学期间,曾尝试使用木板、亚麻布和其它欧洲传统的绘画载体和原料。回国后经过研究和思考,最终锁定在用毛笔、墨和其它中国颜料,在特制的“宣纸”上进行创作。
故此,中国的现代书法,并不单纯是书法,而是书法与绘画艺术的结合体,是高层次的、回复到甲骨文式创作的一种艺术。古干不仅书写文字,同时也绘制文字,把文字变成图画。文字作为绘画的主角或主体,可以称之为“文字画”。在文字画中,书法不再是绘画的旁白,为绘画作注脚,书法本身就是画。古干在他的文字画中,使用甲骨文、钟鼎文和其它汉字体,也使用西方和阿拉伯等文字书写和绘制图画。

二、现代书法追求的境界
艺术创作的方法有两种:一为“定法”,二为“无定法”。“定法”是艺术初步尝试时的法则,即学习的基础。“无定法”是艺术发展到最高峰时的创作法则。在《现代书法构成》一书中,古干引用古语“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指出“非法之法”才是艺术最高准则的法。法者,可以理解为艺术探索过程中的手段。因时代、环境、素质不同,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探索过程和手段,因此,法可以多种多样,可以相互借鉴,举一反三,触类旁通。
艺术创作的法则达至一定的水平之后,艺术家步入自由创作的最高阶段:扬弃原有的法则,而有所创新。如黑格尔哲学体系所说,一切规定最后都是其本身的否定;被否定的规定因被否定才能脱颖而出,才能得到解放,才能达至自由的最高阶段——创作。这也就是所谓的“返璞归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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