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个驰名商标是中药商店北京“同仁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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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是中国现存年代最早的中药商店之一,虽然没有广东的陈李济年代久远,但其给清朝皇室供御药近200年,又因药良效高,在民间广受好评。发展至今,一直是中国中药店中知名度最高的国药字号。

1989年,“同仁堂”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从而成为中国第一个驰名商标

位于北京前门大栅栏的“同仁堂”,这是旧中国北京乐氏家族独资经营的。

“同仁堂”总店设于北京,创设于清朝初年,原来是一个家庭制药小铺,至康熙四十年(1702年)才正式成立。

这家药店世代相传,称为乐家老铺。

大约在雍正元年(1723年)前后,它开始为清代御用药房服务,享有预领宫银、调剂药价的特权。

它所生产的丸、散、膏、丹,有一定的声誉。

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后,乐氏族人所设的“同仁堂”分店遍及上海、天津、汉口、长春、西安、长沙、福州等地。共有34个。因限于族规,它的分店不称“同仁堂”,而仅在店名前冠“乐家老铺”4个字,如上海的达仁堂、宏仁堂等。

1954年北京“同仁堂”实现公私合营,各地分店也在各地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中成为公私合营企业。

1966年“同仁堂”改为国营。

“同仁堂”生产的中成药安宫牛黄丸、苏合香丸、大活络丹、再造丸、紫雪散、局方至宝丹、牛黄清心丸、参茸卫生丸、女金丹和虎骨酒等,蜚声中外,被人们誉称为“十大王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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