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个提出“军事辩证法”概念的是毛泽东

1936年秋,毛泽东从哲学高度总结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的军事斗争经验,批判以王明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军事路线,第一次以《军事辩证法》为题,在当时驻保安(今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的红军大学作了讲演。

后来,此番讲演的基本内容都收入《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

但毛泽东的这篇论著和以后的军事著作中再没有使用“军事辩证法”这一概念。

1940年初,延安“新哲学会”发起人之一的郭化若,在第一届年会作《军事辩证法》专题报告,于1941年初在《八路军军政杂志》发表,1949年底以《军事辩论法》为题出版。

1960年,苏联出版了一本格鲁季宁论军事辩证法的书籍,1962年被我国译为《军事辩证法》,但更准确的应译为《军事上的辩证法》。

1971年,该书经原作者修改扩充为《辩证法和现代军事》出版,尚未把军事辩证法当成特定概念。

由于郭化若、格鲁季宁的工作,以及1960年傅钟长篇文章《毛泽东军事辩证法的伟大胜利》的发表,“军事辩证法》概念已为人们所熟悉。

现今,军事辩证法是一门被独立研究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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