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例国家器官移植公平分配新政下的手术2011年施行于广州

和大多数年轻人不一样,25岁的尿毒症患者张岩(化名)的生活被疾病笼罩。每周三次肾透析是他的必修课,疾病令他和家人耗费了金钱,也让他的前途一片灰暗。
张岩和家人曾经考虑过另一种治疗手段——肾移植。按照医生的说法,“肾移植是中末期肾病最有效的治疗措施”,但问题是,“没有肾源”。
医生透露,在张岩所就诊的这家北京三甲医院泌尿外科,过去每年最多能做60多例肾移植手术。因肾源急剧下降,2011年全年只做了不足20例。
像张岩这样要靠肾透析维持生命的病人,中国每年有近100万,其中相当一部分人需要做肾移植。肾移植是中国临床开展最早、例数最多、技术最成熟的大器官移植,但中国2011年全年所进行的肾移植还不到4000例。
中国肝移植技术亦处于上升阶段,移植数量仅次于肾移植。中国每年有30万终末期肝病患者需要做肝脏移植,但2011年肝脏移植总数不足1500例。
目前中国器官供给和需求之间存在巨大缺口。2007年中国颁布实施《器官移植条例》,意味着器官移植开始法制化、规范化及与世界接轨。但是,受到法律约束,旧的器官来源急剧减少,而建立新的器官捐献制度仍困难重重。在2011年12月16日召开的“脏器移植术后监测和数据网络高峰论坛”上,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再次强调,中国的器官缺口很大。器官从哪里来,应该怎么分配器官,必须从中国文化、中国人能接受的层面来规范。与此同时,卫生部门相应的制度建设也在加紧进行。

摆脱死囚依赖
2007年无疑是中国器官移植史上最关键的一年。2007年5月1日,《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强调了器官供体的权益,规定要尊重供者意愿、鼓励自愿捐献,将活体移植限于亲属范畴等,并明确器官供给遵循伦理学优先原则和伦理委员会审查制度。该条例使得中国器官移植有法可依,但也使得器官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同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复核权,此后死刑仅限于少数严重的刑事罪犯。死囚的减少进一步加剧了供需矛盾。此前,死囚一直是中国器官的主要供体。
正是在这一年,肝移植数量出现了大幅下降。
根据中国肾移植注册系统的统计,肾移植数量明显下降拐点出现在2009年。当年12月28日,卫生部出台了《关于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的若干规定》,严格规定活体器官捐献人与接受人仅限于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因帮扶等形成的亲情关系。此后,活体肾移植数量出现了大幅降低。
卫生部数据显示,中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器官需求数量与供给数量的比例是150∶1。这个数字,远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所统计的全球20至30比1的供需比,更远高于同期美国的5∶1、英国的3∶1。
在黄洁夫看来,之所以出现这一局面,与中国器官来源对死囚的依赖有关。这一现状至今未能全面扭转。
在发表于2011年第一期《中华器官移植杂志》的一篇文章中,黄洁夫坦言,中国现在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主要使用死刑犯器官作为尸体器官来源的国家。截至2009年底,卫生部统计数据显示,有超过65%的器官移植的器官来源于死刑。这种做法在国际移植界一直备受批评和争议。移植学界认为死刑犯所处的环境本身就是一种压力,可能使本人违背其意愿或宗教、文化、信仰,被迫成为捐献者。
除了死囚器官来源的争议,黄洁夫还指出,在中国,活体器官来源同样也存在着严重问题。“采用活体器官捐献是在无法得到尸体器官前提下的不得已手段,这种供者手术有可能会导致捐献者术后出现并发症。”他说,“根据我国目前的医疗服务能力和卫生政策,也不宜鼓励和广泛推广活体器官移植。”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中国连续出台多项器官移植法规,试图建立一个符合伦理规范、可持续发展器官移植体系。但是,由于公民捐献意愿不足,器官数量出现了显著下滑。
尽管如此,在黄洁夫看来,这些都是必须要承受的阵痛。他在前述高峰论坛上告诫与会的众多器官移植医生,“如果我们继续依靠死刑器官,而不努力地去建立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移植体系,我国的器官移植发展就将面临无源之水的困境,最终被彻底断送。”

破冰器官分配
中国公民为何不愿捐献器官?
一般认为,首要原因仍是文化的影响。有伦理学专家指出,由于受到中国几千年传统伦理思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影响,国内民众在遗体捐献问题上思想阻力很大,一方面认为器官是父母所赐,不能轻易毁伤或给别人;另一方面也因“不孝”的顾虑,不愿意将已故父母兄弟的“身体遗物”捐献出去。
但这不是惟一的原因。一位30多岁的白领对财新《新世纪》表示,她十分愿意捐献自己的器官,可是她担心“器官捐献后会被权贵使用,而不能帮助最应得到帮助的人”。
2011年初,针对有关“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的消息,有不少网友评论表示,捐献的器官去向不明、器官分配过程是否合理,成为阻碍其捐献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些质疑并非毫无根据。和美剧里颇为规范的器官等待不同,在很长时间里,中国并没有一个科学的器官分配系统。山东省一位器官移植医师坦率地说,以往器官来源都主要靠医院和司法机构的关系,器官分配体系谈何公平公正?
面对器官移植的尖锐供求冲突,除了加强捐献体系本身的建设,当务之急是建立一套公平分配机制。
据负责研发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的香港大学外科学系研究主任王海波医生对财新《新世纪》记者介绍,2009年,卫生部委托中国肝移植注册中心负责国际器官分配政策研究,提出中国器官分配的政策草案,并研发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协助各移植医院在器官分配与共享工作中准确地执行相关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和公开地分配人体器官。中国肝移植注册中心,正是建在香港大学医学院。
2010年12月,卫生部印发了经过多方专家论证的《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器官分配从此有章可循。2011年4月,执行分配政策的国家器官分配系统正式上线试运行。
除了分配系统,在器官移植的制度建设方面,目前还建成了四个器官注册系统,包括以香港大学医学院为中心的中国肝脏移植注册、以解放军第309医院为中心的中国肾脏移植注册、以北京阜外医院为中心的心脏移植注册,以及以无锡市人民医院为中心的中国肺脏移植注册。
据王海波介绍,这些注册系统的建设最早是为了学术进步,但现在,其监管意义日益重要。“卫生部要求所有具有器官移植资格的医院,开展任何一例器官移植手术,都必须向相关注册系统上报,这已经成为追溯器官来源的重要手段,能有效阻止非法器官来源。” 2010年,就有贵州一家医院因违反这一强制规定,未上报器官移植手术,被卫生部暂停了器官移植资质。
此外,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执业医师注册系统、非本院移植随访上报系统、违法违规器官获取与移植举报系统也在建设之中。这八个系统,共同构成了中国器官移植制度化的基础。

更公正、更有效率
王海波表示,国家统一的政策是器官分配的核心,而计算机化的分配过程则使分配更加公正和更加有效率。
“我们所有的总则就是为了实现《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器官分配,性别、种族、年龄、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等都不应该成为器官分配的理由。”王海波说,“具体的分配过程一旦触发,完全是由计算机自动执行,人无法干预。整个分配过程是在多方监管下进行的。”
以肝移植为例,据王海波介绍,在医生将等候器官移植的病人信息上传时,一个核心信息就是病人的血液化验结果。“从这些客观的血液学结果中,能够准确地预测出患者不接受器官移植死亡的几率,死亡几率越高的患者越应该优先获得器官。”
如果有医生伪造血液检查结果怎么办?王海波指出,目前的平台中设计了诸多防造假机制。比如,在计算机分配系统中,处于超紧急状态的暴发性肝衰竭患者最容易获得器官,但大量科学研究表明,该类患者的预期寿命在七天左右,如果有医院伪造了患者的血液检查并获取超紧急状态,那么在第七天时分配系统会强制性要求医院提供新的医学证据证明患者的超紧急状态,超过14天时分配系统会自动侦测到这些超出预期寿命的患者,并触发对该医院所有数据的全面数据核查。
“在国家分配系统中,数据造假骗取器官很容易被侦测到,而卫生部对数据造假一直是‘零容忍’政策。”王海波说,“当然技术替代不了管理和制度建设,必须配合国家的政策才有效果。”
2011年4月20日,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成功完成了中国首例依据统一国家器官分配政策、利用中国器官分配系统进行的器官分配。一位在该医院匹配名单中排第一位的47岁女性患者获分配到一个O型供肝。该患者患有急性肝坏死、乙型肝炎、肝细胞肝癌,如果不接受肝移植手术,她在三个月内的死亡率高达52%。
前述高峰论坛学术报告中的数字显示,中国已经通过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分配了逾200例器官,这标志着这个复杂的分配系统初步通过了试运行检验。
不过,这些刚刚起步的系统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其中涉及机构、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和改革。要实现所有公民捐献器官都通过这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系统进行分配,还需要较长的过程。

来源:《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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