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乐十八律理论的创造者是南宋律学家蔡元定

蔡元定(1135-1198),南宋律学家、理学家。字季通,建阳(今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

他是著名理学家朱熹的弟子。

蔡元定的父亲蔡发是著名的理学家,他学识宏富,在易象学、天文学、地理学等方面无所不通,中年有归隐之意,遂返回故乡,迁居到风景优美的武夷山(位于今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

就在这里,蔡元定开始了启蒙学习和理学生涯。绍兴二十年(1159年),蔡元定遵父遗命,拜朱熹为师,跟随他讲习凡四十年。

蔡元定有多种著作流传下来,其中,《律吕新书》和《燕乐》是谈音乐的。

我国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发现了“三分损益律”,这是一个不平均律,而且在生成十二律以后,不能回到出发律,因此,在施用“旋宫”时,就会遇到很大的麻烦。

所以,有人就主张在生成十二律以后继续下去,比如汉代京房的六十四律,宋代钱乐之的三百六十律,但这些理论只有神秘色彩而无实用价值,并不可取。

蔡元定则提出十八律的理论,即按十二平均律生成十二律以后,继续下生六律,就得到十八个半音,也就是十八律,这样,就可以得到一种比较完整的七声音阶。

在理论上,十八律合理解决了三分损益律的转调问题,有一定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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