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银元称作广东“龙洋”

银元,是中国大型银币的通称,俗称“洋钱”、“大洋”。

15世纪末欧洲开始铸造银元,在明代万历年间(1573—1620年)开始进入中国。

中国在1888—1889年在广东开铸“龙洋”

以后各省纷纷仿造。1910年清政府颁布《币制则例》,规定每枚银元重库平七钱二分,含纯银六钱四分八厘。

民国初年后先后铸造过孙中山半身侧面像和袁世凯头像的银元,后者俗称“袁大头”。

1933年国民党政府铸过帆船图案的“船洋”。

1935年国民党政府禁止银元流通。

标志中国近代机制币正式发行的是广东龙洋。光绪十五年(1889),时任两广总督的张之洞在广东试制七钱三分银元,并有辅币四种,重分别为三钱六分五厘、一钱四分六厘、七分三厘、三分六厘五。

后据汇丰银行意见,随即又改制为七钱二分银元,辅币四种的重量亦相应递减。试制币正面中间列“光绪元宝”四字,周围环列英文省名和记重文字,背面中间为蟠龙图案, 周围环列汉文省名和记重文字。

后清政府批准制七钱二分银元系列,并将英文移至背面,主币为一元,辅币分别为五角、二角、一角、五分,正式制造发行。因此,钱币界称英文在正面的试制币分别为“七三反版”“七二反版”。又统称广东发行的这套系列币为“广东龙洋”。

张之洞调任湖广总督后,于光绪二十年(1894),又在武汉发行湖北龙洋。从此各省相继仿效,蔚然成风。先后制行龙洋的有江南、北洋、浙江、安徽、奉天、吉林、湖南、福建、四川、云南等地。

光绪二十二年(1896),北洋机器局首先采用银元的面值以“元”“角”来表示,壹元以下辅币有五角、二角、一角、半角四等。银辅币又称“银角”“小洋”或“银毫”。

因为各地制度不一,所制的龙洋成色、重量各有不同,省际之间无法通用。光绪二十五年(1899),清政府以此为由,曾令各省银元归并广东和湖北两省制造。但政令不通,不久有些省局又重新恢复制造。

光绪二十九年(1903),户部在天津筹建制造银钱总厂,于三十一年建成,改名为“造币总厂”,同其他厂局并存。同年七月,清政府拟订了《整顿圜法章程》十条,其中提出银币专由造币总厂制造,保留南洋(江南)、北洋、广东、湖北四局为分厂。

在制造龙洋的同时,对于货币单位的“两元之争”没有结束。有人主张银元重一两,有人则主张重七钱二分,即以元为单位。在此期间,天津造币总厂曾试制过币面标明光绪二十九年的户部光绪元宝样币,面值有一两、五钱、二钱、一钱、五分五等。张之洞也在湖北开制了光绪三十年湖北省造大清银币,重库平一两,背为双龙戏珠图,并有少量进入市场流通。

光绪三十二年(1906),天津造币总厂又试制一套户部丙午中字大清银币,面值有一两、五钱、二钱、一钱四等;光绪三十三年又试制丁未大清银币,面值有一元、五角、二角、一角四等。户部所制的这几套银币,制作都极精美,有标准币之意,但都未正式发行。

光绪三十四年(1908),天津造币总厂制造光绪元宝银币一套,币面分别计重为库平七钱二分、一钱四分四厘、七分二厘三,但实际上当作一元、二角、一角流通。这是光绪年间清中央政府唯一正式发行的一套银元。

宣统元年(1909),有些省开始制造宣统元宝龙洋。宣统二年度支部颁布《币制则例》,规定国币单位为圆,主币重库平七钱二分,辅币有银、镍、铜币,规定银辅币有五角、二角五分和一角三等。造币总厂根据规定,于宣统二年试制以圆为单位的大清银币一套。宣统三年又重新制模,试制大清银币,主币的蟠龙图案,有长须、短须等多种不同的版式。这一套币也分有四等面值,只是把二角五分的改为二角。宣统二年制造的五角和三年制造的二角、一角币曾投入过流通。

清代银元基本是由各省各地自主制造和发行,一直到宣统二年颁布《币制则例》,才有统一币制的行动,但为时已晚,实际上币制没有统一,清政府己经覆灭。

这个时期除制造龙洋之外,部分地区也制造过一些其他形式的银币。如四川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起,曾仿效印度卢比式样,制造人像(俗传为光绪像)银元,有重库平三钱二分、一钱六分和八分三种,行使于西藏、西康等地区,俗称“藏元”或“四川卢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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