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中央级航空行政机构成立于1919年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飞机首次登上历史舞台。“一战”结束后,参战国为成千上万架军用飞机寻求出路,纷纷向海外推销。

1919年10月,英商维克斯公司与北京政府陆军部签订总额180万英镑的航空借款合同,包括购买40架维梅型轰炸机改装的旅客机、60架阿弗罗-504K型教练机。

这是中国政府首次大规模举债购买飞机。

早在1919年3月,北京政府交通部就成立了筹办航空事宜处,中国开始有了中央级的航空行政机构。

1919年11月,国务院又成立了航空事务处,1921年扩编为航空署。

1920年初,交通部就民用航空拟定了5大航空线计划:
北京-广州的京粤航线
北京-上海的京沪航线
北京-成都的京蜀航线
北京-哈尔滨的京哈航线
北京-库仑的京库航线(注:库仑位于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

1921年3月,航空署设立国有航空线管理局,规定全国航线25条,拟首先开通京沪航线,并首先成立了京沪航线筹备机构开展工作。

京沪航线首段北京南苑至济南张庄机场航程700千米,航时约2小时30分。由英国飞行员担任正驾驶,中国飞行员担任副驾驶。航线上安排了“大鹏”号、“正鹄”号、“舒雁”号3架英制维梅型飞机执行任务。

“大鹏”号和“正鹄”号首先进行了试航。1921年7月1日,京沪航线北京-济南航段正式通航。当日,在南苑机场举行了京沪通航典礼。

16时45分,“舒雁”号飞机起飞,同机在中外记者,19时40分抵达济南张庄机场。

正式开航后,每逢单日期由北京飞济南,双日近回。由3架飞机,分放在北京、天津、济南3地接力飞行,担任客邮营运。10天后,由于场站设施不周,经费困难等原因而停航。

1921-1924年的每年夏季,航空署专门为北京政府官员和外国使馆人员开辟了北京至北戴河的暑期特别航线,也办理航空邮政业务。

1921年8月12日,北京-北戴河航班首次开航。

1924年春,直系军阀为发展航空事业,东北空军航空处抽调德利-佩治型及布莱盖型飞机5架,由航空队飞行员驾驶,开辟了以邮件运输为主的奉天(今辽宁省沈阳市)至牛庄(今辽宁省营口市)民用航线。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