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个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城市是广东深圳市

2008年10月,从深圳市残联传出喜讯,经过国家检查组为期三天的考核,深圳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国家评审组验收,成为全国首个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城市。

2002年8月,国家明确提出:2015年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广东省提出实现这个目标在2012年,比国家要求提前3年。2003年12月,深圳市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国提出到2008年全市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民生保障的工程,经过几年的大力推进,全市有康复需求的39497名残疾人100%建立了康复服务档案。

5年来,全市施行复明手术超过1万例;
共为900名儿童和成年人免费验配了助听器,为735名聋人配送“爱心手机信息卡”,资助了45名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救助165名聋儿得到专业的听觉言语康复训练;
对1470名智力残疾和自闭症儿童实施了康复训练;对9427名肢残患者提供了以功能训练为重点的康复服务措施;
全市精神病患者监护率达到99%、显好率87.16%、社会参与率76.63%;
2004年以来,全市共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福彩金1458万元用于开展10个辅助器具配送服务项目,累计为19308名残疾人配置了基本辅助器具11类213种;
全市已建立职康中心55个,为1860名智障人士、精神病康复者和孤独障碍人士提供服务。

对照国家“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体系的要求,我市各项任务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国家的标准,实现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国家评审组在深圳进行实地考核,并随机抽取残疾人进行访问后,对深圳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认为深圳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上,工作理念、机制、方法具有创新精神,拥有一支高效有力的技术管理队伍,特别是个性化辅具服务更是引领了全国残疾人康复服务的新观念,实现了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全覆盖。

国家评审组更是寄语深圳能够作为广东省、全国残疾人服务的先导者、排头兵,积极创新、摸索经验,为残疾人提供更高水平的康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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