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也是世界最早使用“南京大屠杀”一词的中文报刊一说是汉口期刊《世界展望》

目前,“南京大屠杀”一词已成为专业术语,被中外史学界、新闻界、外交界、司法界、军事界等社会各界广泛认定和应用。“南京大屠杀”一词真实、准确和集中、凝练地反映了1937年12月13日到1938年1月底,侵华日军在占领南京后,公然违反国际公法与准则,泯灭人类良知和践踏文明,对放下武器的中国俘虏和手无寸铁的中国平民百姓,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实施了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屠杀和焚烧、强奸、抢掠等暴行,屠杀中国军民三十余万人。这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战争暴行。那么,有记载的“南京大屠杀”一词,最早出自哪里呢?

最近几年,笔者为了研究与写作《中外新闻传媒与南京大屠杀》系列著作,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尽可能广泛、深入的研究。

汪思梦的创造性翻译

有学者说,美国《纽约时报》在1937年12月18日刊登的一条电讯新闻,最先使用了“南京大屠杀”这个名词;撰写这条电讯新闻的,是该报驻华记者弗兰克-提尔蔓-德丁。当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占南京、实施骇人听闻的血腥大屠杀时,德丁等五名西方记者亲眼目睹了日军在南京烧杀淫掠的暴行,并记录下他们目睹的血淋淋的事实。德丁于12月17日将他写的新闻“专电”拍发给《纽约时报》。该报在第二天,即1937年12月18日,刊登了这篇报道,题为《所有俘虏均遭屠杀》。经笔者研究,德丁在这篇电讯报道中,使用的词“wholesale atrocities and vandalism at Nanking”,应译为“南京大规模的暴行”,而不是有特定意义的“南京大屠杀”。在最近出版的《南京大屠杀史料集》中,此词被译为“南京大规模的暴行”。

还有学者称,最早使用“南京大屠杀”一词的,是1946年1月6日南京《中央日报》刊登的一篇社讯。但笔者查阅到,1945年11月25日,上海《申报》在第1版,以《南京大屠杀罪行将公布》为题,报道南京市成立“首都日寇罪行调查委员会”,即将公布“南京大屠杀之惊人罪行”,鲜明地使用了“南京大屠杀”一词。当时笔者断定,上海《申报》最早使用“南京大屠杀”一词。

但最近,笔者一位年轻学友查阅发现,1938年4月5日,在汉口出版的时事新闻刊物《世界展望》半月刊第3期上,刊登了一篇题为《南京大屠杀目击记》的文章,内容是由汪思梦翻译的香港英文报《南华早报》1938年3月16日刊登的报道《南京的暴行》,报道在南京大屠杀期间,担任“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总干事的基督教南京青年会负责人乔治-费奇于1938年3月1日在广州所作的演讲,以其亲见亲闻的事实,全面而简明扼要地揭露了日军占领南京后烧杀淫掠的暴行。

汪思梦没有直译原报道的英文标题《南京的暴行》,而是根据原文的内容,创造性地使用了《南京大屠杀目击记》这一标题。由此,笔者认为,《世界展望》是中文传媒第一次使用“南京大屠杀”一词。

“南京大屠杀”一词成为专业术语

《世界展望》半月刊编者在这篇译文前加了一段导语:“鬼畜样的日本军队在南京施行了人类有史以来最无赦的大屠杀。因所有的交通工具被官眷们独占而来不及退出的平民,和因司令官先行的潜逃而被隔断的军队,在这二十世纪的活地狱里边,被用种种最残暴的手段捕杀。弟兄们,中国的子民们,请把这里的这幅地狱素描永远铭刻在你们的记忆里。”

译者汪思梦在“译者志”中说:“在三月上旬广东省吴主席举行的一个茶会中,一个最近从南京回来的美国人详细地叙述了日军占领南京后的种种暴行。底下便是他说出来的、血写的凄惨的故事。”这篇译文,也没有直译原报道五个小段的英文小标题,而是按照内容,进一步细划成许多小段,各段的小标题分别是:“日本人进了城”、“尸体满街山积”、“一千三百个人”、“明天又一千个”、“景象十分凄惨”、“大规模的劫掠”、“外籍亦不能免”、“强奸案件无数”、“十岁到七十岁”、“一张安民招贴”、“减少了九千人”、“占领满洲的代价”、“难民区的成绩”、“米·煤及汽车”。

《世界展望》于1938年3月5日在汉口创刊,由世界展望社出版,社址设在汉口交通路,发行人为张正宇,穆时英、朱旭华任编辑人;该刊系半月刊,逢5日和20日出版,是一份时事新闻刊物,刊登关于世界形势和中日战争的各种时政新闻和时政文章,多为译文,也有国内人士撰写的稿件。译者主要有杜衡、朱戈、戴仇、方磊、苗秀、桑榆、姚苏凤、吕芳、陈季、张望实、星河、亦英、翁杰、许寒剑等人。每期不足40页,但自称是“知识之知识·综合之综合·杂志之杂志”。1938年4月25日,该刊迁往广州米市街亲贤里八号,朱旭华辞去了编辑职务,所有编辑事务由穆时英一人负责。

该刊第一次使用“南京大屠杀”一词,准确而生动,意义重大。惜乎《世界展望》发行量不大,到1938年5月1日发行第4期后即停刊,因而“南京大屠杀”一词在社会上没有产生很大影响。

上海《申报》在1945年11月25日第1版以《南京大屠杀罪行将公布》为题的报道,再次鲜明使用了“南京大屠杀”这一名词,影响深远。《申报》发行量大,传播面广,使这一具有特定意义的专用名词得到广泛传播和应用。不久,东京“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判决书中引用“南京大屠杀”一词作为篇章题目,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判决书中多次使用“南京大屠杀”作为判词。

“南京大屠杀”一词终于成为具有特定意义的、被社会各界广泛应用和认定的专业术语。它将日本军国主义的侵华暴行与罪恶永远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也是日本右翼分子妄图否定日本侵华史、否定南京大屠杀永远无法抹杀的证据!

作者:经盛鸿
单位: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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