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有关文身的记载见于春秋《礼记-王制》

文身,就是在人体上用尖利之器刺刻图案,使色素涌入体内,留下永久性的花纹。由于颜料以黑色为主,如墨行文,故名文身。

文身是一种极为古老的文化习俗。春秋时的《礼记-王制》中有“东方曰夷,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这是我国有关文身的最早记载。

古人为什么要文身?有以下几种说法:

图腾崇拜说:图腾是原始的宗教仪式,古人认为自己的氏族与某种动物、植物或无机物有亲属或其他的特殊关系,因此,他们就把它视为自己的祖先或保护神,并刺在身上以示崇拜,以求神佑。我国古代吴越一带的百姓,终日与水打交道或在浪尖上讨生活,龙蛇自然成为他们的图腾,文身便多取龙蛇;

华美说:有人在《蕃族调查报告书》中提供了我们台湾少数民族以文身为“华美”的许多例证。泰雅族人认为,文面是一种最讲究的装饰;

婚姻说:文身在黎族原始社会还是青少年成年的标志,是重要的礼仪之一,只有经过文身,才有婚配的资格;

记功说:台湾少数民族文身习俗中,一般都规定,只有那些经过成年考验,并对本氏族作出了突出贡献的男女,才有文身资格,而且所刺花纹的部位、图案根据贡献大小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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