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公布于1982年

中国第一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是1982年12月,国务院公布的44处风景名胜区。
这44处重点风景名胜区中当时已对外开放的有:广东省肇庆星湖;福建省武夷山;广西的桂林漓江;北京的八达岭、十三陵;河北省承德避暑山庄和外八庙、秦皇岛的北戴河;辽宁省鞍山市千山;江苏省的太湖、南京钟山;浙江省杭州市的西湖;安徽省的黄山、九华山;江西省的庐山、井岗山;山东省的泰山、青岛崂山;河南省的鸡公山、洛阳龙门、嵩山;湖北省武汉东湖;湖南省衡山;四川省的峨嵋山、长江三峡、重庆缙云山、青城的都江堰;贵州省的黄果树瀑布;云南省的路南石林;陕西省的临潼骊山;新疆的天山天池等风景名胜。国家要求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切实使这些世所罕见的、壮丽的自然景观和名胜古迹成为中华民族的光荣和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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