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个市级产品质量管理办法1994年颁布于浙江温州市
浙江省温州市是中国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民营经济最早蓬勃发展的地区。
“温州”一度成为民营经济的“代名词”。改革开放30年来,温州人民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胆进行市场取向改革,率先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走出一条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发展路子,创造了生机勃勃的“温州模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温州经济在飞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弊端。一些温州人急功近利,大量制造伪劣产品:
1985年,南京一位消费者投书《经济日报》,控诉他买的温州鞋穿一天就掉了跟,而所谓真皮也不过是劣质的合成革。有人称温州鞋为“一日鞋”、“礼拜鞋”。
1987年6月,杭州武林广场一把大火把数千双温州鞋付之一炬,继而这把火烧到南京、长沙、株洲。“温州货”成了假货的代名词。北京、上海、天津、哈尔滨、沈阳等一些城市的商家纷纷贴出“本店无温州货”的安民告示,全国不少新闻媒体纷纷曝光,批得温州人“脸上无光,心里发慌”。
1989年初,苏州市在查处无证低压电器产品时,一次就没收了温州乐清县柳市镇生产的无证伪劣产品近8万件。
柳市镇生产的伪劣低压电器在全国造成多起伤亡事故,惊动了国务院。1990年5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罕见地为一个小镇单独发文:《关于温州乐清县生产和销售无证伪劣产品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机电部、国家工商局、商业部、财政部、物价局和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有令即行,数百人进驻柳市镇,进行了长达5个月的打假治劣。在这场声势浩大的整治中,全镇1267家低压电器门市部被关闭,1544家家庭工厂全部歇业。
欺骗市场,其结果是失去市场。温州的决策者此刻清醒地意识到,如果不引以为戒,温州人的全民创业就有可能转变为“全民待业”、“全民失业”,必须重塑温州形象。温州市委、市政府积极加强市场调控,规范市场行为,引导市场经济向健康的方向发展。
1993年10月,温州提出“第二次创业”,率先在全国喊出了“质量立市,品牌兴业”的口号,决定重塑“信用温州”。
1994年10月,中国第一个由政府制订的质量立市法规《温州质量立市实施办法》颁布,15条严厉惩罚措施出台——制假屡教不改终生“出局”,不良企业上信用“黑名单”,质量出现问题要“连坐”,问责各级政府和企业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