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公布于1982年

中国政府于1982年初由国务院批准公布了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共24个,这批城市是:北京、承德、大同、南京、苏州、扬州、杭州、绍兴、泉州、景德镇、曲阜、洛阳、开封、江陵、长沙、广州、桂林、成都、遵义、昆明、大理、拉萨、西安、延安。国家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名胜古迹的保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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