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共16城区于2015年公布

十年间,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城镇化率从2004年的41.76%上升到2014年的54.77%,与之相伴的是城市发展面临的环境和资源问题日益凸显,其中,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严重。

有数据显示,目前全国600多座城市中有400多座缺水,110多座严重缺水。一方面城市水资源紧缺,另一方面城市内涝、水污染、热岛效应、生态系统污染等问题频发。

针对以上问题,国家积极推进“海绵城市”的试点建设工作。

海绵城市是一种形象的表述,国际通用术语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寓意城市像海绵一样,有降雨时,能吸收、存蓄、渗透、净化雨水,补充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

与以往主要依靠修建管渠、泵站等设施来排水的传统理念相比,海绵城市实现了城市建设理念的新突破。

2015年4月,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工作在北京举行。

此次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竞争性评审全国有130多个城市参与竞争,最后经过筛选有34个进入初选名单,3月初财政、建设、水利三部委确定22个城市,参与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答辩。

根据竞争性评审答辩得分,全国共有16个城市获得首批试点资格:迁安(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白城(吉林省)、镇江(江苏省)、嘉兴(浙江省)、池州(安徽省)、厦门(福建省)、萍乡(江西省)、济南(山东省)、鹤壁(河南省)、武汉(湖北省)、常德(湖南省)、南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遂宁(四川省)、贵安新区(贵州省贵阳市和安顺市)和西咸新区(陕西省西安市和咸阳市)。

其中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是此次评审中唯一的一个县级市。除迁安之外,其他城市均为地级市(含省会城市)以上。

中央财政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将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2016年4月22日,由财政部、住建部、水利部三部委共同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在北京的中规院(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召开《2016年海绵城市试点竞争性评审》会议。

为公平起见,参加此次评审的17个城市各派一名观察员在评审会现场全程听取各城市答辩。当场公布评选结果排序如下:福州(福建省)、珠海(广东省)、宁波(浙江省)、玉溪(云南省)、大连(辽宁省)、深圳(广东省)、上海、庆阳(甘肃省)、西宁(青海省)、三亚(海南省)、青岛(山东省)、固原(宁夏回族自治区)、天津、北京、盘锦(辽宁省)、呼和浩特(内蒙古自治区)、运城(山西省)。

2016年3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下发文件,启动2016年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要求各省择优推荐1个城市参与全国范围内的竞争,第二轮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正式拉开帷幕。

据悉,成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的城市可连续3年得到中央财政给予的专项资金补助,直辖市每年6亿元,省会城市每年5亿元,其他城市每年4亿元,对采用PPP模式达到一定比例的,还将按补助基数奖励10%。

由于补助资金较多,这让不少城市跃跃欲试。同时评选也较为严格,不少省份对此高度重视,先在省内进行申报,从本省多个备选城市中筛选出最优城市参加评选。

以广东为例,3月30日,广东省住建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组织技术专家召开评审会,对珠海、佛山、东莞、湛江4市的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分,珠海市得分第一,被推荐作为广东省申报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而珠海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由市市政和林业局牵头负责,选取横琴新区和西部生态新区作为示范区全力推动该项工作。

以云南为例,3月7日,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联合发出《关于组织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申报试点城市评审的通知》,要求昆明、玉溪等8个州市做好该省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申报工作。3月13日,玉溪市在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申报试点城市评审中位列第一名,代表云南赴北京参加2016年国家海绵城市试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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