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早的核爆炸地震任务被称作“21号任务”

核爆炸地震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地下核爆炸、水下核爆炸和地面核爆炸,其中以地下核爆炸为主。

中国核爆炸地震学研究工作始于1956年。1956年夏,美国在太平洋马绍尔群岛进行了一系列大气层核试验。苏联派遣一专家组来华,希望与中国合作建立用于核侦察的地震台站。

为了论证用地震方法侦察核爆炸的可能性,在李善邦的建议下,从佘山地震台的伽利津-卫立浦式地震仪的地震图中,查到了1946年美国在比基尼岛上进行的第一次水下核爆炸试验地震记录图。

在中国科学院副院长竺可桢领导下,成立了由赵九章、马大猷、钱三强等3人组成的核侦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地球物理研究所的地震核侦察工作由赵九章所长直接领导。中方参加地震侦察工作的有谢毓寿以及曲克信、柏自兴、瞿章、钱兆霞等人。

美、苏两国在大气层中相继进行大规模核爆试验,引起全世界普遍关注。1958年8月,各国专家聚会日内瓦,讨论禁止大气层核试验问题,其中涉及地下核试验的侦察和监督问题。

核试验的侦察和识别不但具有政治、军事意义,而且与地震学一系列基本问题密切相关。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傅承义提出开展核爆炸地震侦察与识别研究工作。

此外,中国核试验也提上日程。1961年7月,中国科学院地理物理研究所专门成立一个研究室七室,傅承义任室主任。

1963年5月,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正式承担了中国首次核试验与地震有关的两项任务(“21号任务”):地震效应观测;地震观测,研究地震波与当量、距离的关系。

1964年初,许绍燮、张奕麟任七室代理副主任。

21号任务的科学问题由傅承义领导,技术问题和现场组织实施由许绍燮、张奕麟负责。

1964年10月16日14时50分,中国首次核试验成功

爆炸后仅用十几秒时间,地球物理研究所就根据地震记录,成功报出爆炸当量。地球物理研究所承担的任务全部圆满完成,受到国防科委和中国科学院的嘉奖,观测集体和主要参试人员荣立军功。

而后地球物理研究所又先后10次参加中国地面、空中、地下核试验。

1970年又承担了“地下工程防护研究任务”(“705任务”)。

“21号任务”和“705任务”一直持续到1978年地球物理研究所分所止。其间,在理论研究、观测技术等方面,取得了一批有价值的成果。

1965年3月20日,国家正式下达任务,建立中国核侦察系统,由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七室承担。同年12月24日,成功地速报了苏联在中亚地区进行的一次地下核爆炸试验。

1966年共做了8次速报,与国外报道资料对比,漏报3次小当量爆炸。1967年共做了13次速报,与国外报道相比,基本上无错漏。

由于当时中国地震台站仪是灵敏度较低的记录天然地震的标准台站,一般侦察不到远处(美国)的核爆炸。在地震核侦察方面,七室对如何识别爆炸,在实践中发展了自己的方法,同时还研制了专门的观测仪器,为有效地监督侦察核试验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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