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首个“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举办于2012年

为扩大消费,2012年3月,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2年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部署开展2012年全国消费促进活动,并将自清明节至劳动节期间,在全国组织开展首个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

这是商务部首次发起并组织开展全国性消费促进活动,也是落实《商务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十二五”时期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的重要措施。

首届中国消费促进月活动2012年4月2日在京城王府井大街拉开帷幕。

中国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当时介绍说,2011年底,商务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十二五”时期做好扩大消费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每年确定一个月为“消费促进月”,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促消费活动,扩大消费的积聚效应。

负责人称,扩大消费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长期战略,当前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异常气候对市场平稳运行的影响也在增加,家电以旧换新等消费政策退出,使扩大消费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他表示,消费月活动将结合4-5月份节假日安排、民俗习惯、消费热点和流行趋势,各地因地制宜,通过“商文结合”、“商旅结合”等,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推动工商、商商、农商、银商等联手,促进供需衔接。另外,为保护品牌发展,将开展“名品进名店”、“特色商品大集”等活动。

开幕式当日,来自江西、浙江、海南、山西、山东、内蒙古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家企业的地方名优特色产品在王府井步行街开展为期3天的展示、展销活动。

据初步统计,2012年4月2日至5月4日,参加2012年消费促进月活动的企业达8万余家,期间,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在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或首府城市组织开展800多项主题促消费活动。

活动期间,中国工商银行等8大商业银行和3大消费金融公司与大型商户合作,推出了“零手续费、零首付、低利率”分期付款购买大件耐用消费品的优惠政策。

作为首都,消费月期间,北京市举办了“点击消费—2012”活动,让消费者了解网上消费的便利性,促进新型消费;“2012—北京国际美食盛典”,宣传“健康饮食,理性消费”的理念,拉动餐饮消费;启动了“2012北京保障房‘幸福暖房’行动”,为保障房用户提供一条龙式的购买服务和优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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