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把“美育”作为教育方针是在民国政府蔡元培任教育总长时

美育,又称审美教育或美感教育。它在理论上属于美学,在实践上属于教育。

“美育”概念的提出及其理论体系的建立,是在世界近代史上才开始的。

但它作为人类自我教育实践活动和自我意识,那是在很古的时候就产生了。

在中国,3000年前的周公旦“制礼作乐”,以此来治理国家。“礼”是道德规范,“乐”是包括诗、歌.舞在内的综合体艺术,礼乐结合,密不可分,成为人人必须遵循的法规、制度、仪式,而这种法规、制度、仪式又是通过美感的形式,把本来是外在的强制性的约束,变成人们的一种内在要求,成为一种自由自觉的行动,因而又是一种美育。

不过,古代的美育并没有自己的独立系统,而是与政治、伦理、教育等等浑沌不分的。

到了春秋战国时代,我国第一个伟大的教育家孔丘,把教育从社会政治生活中分化出来,创立了古代的教育体系,以礼、乐、书、数、射、御教授弟子。

这六个科目包括了政治、道德、历史、自然科学、军事体育以及文艺诸方面内容,实际上是古代的一种德智体美的全面教育。

孔子结合诗、乐艺术发挥了不少卓越的美育思想。他把诗视为提高政治才干,培养道德品质,学习知识,学习语言,学会接人待物的必修课。他认为艺术审美教育,在人格修养的全过程中,既起激发的作用,又是最后的完成,所谓“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就包含着这一见解。

也可以说,礼仪规范的教育固然不可缺,但是只有与美感教育结合起来,才能激情导欲,进入更高尚的境界。

孔子的礼乐相济观点,奠定了中国占代美育的思想基础,影响长达2000多年。

在中国封建中世纪,虽然有许多人对礼乐相济思想进行不断的实践与发挥,具体内容也发生了变化,但在理论上并没有根本性的突破,美育也始终没有形成独立的系统。

而且,随着封建专制主义的强化,教育更紧密地附着于政治,美育也失去了古时那样重要的地位。

“文以载道”的“文”(包含文学)只成了“道”的工具,对人格修养方面的意义反而不见了,属于美育科目的琴棋书画,只作为士大夫“多才多艺”和“雅兴”的标榜,实际上是把美育当成技巧、形式方面的修养,而不把它看成高尚人格精神的思想教育,与孔子“成于乐”的观点相比,不能不说是一种落后。

直到近代,由于西方美学思想的传播,美育才重新被重视起来,并逐渐形成了独立体系。

在古代一一无论西方或中国,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已经包含着实践与思想,只是没有提出“美育”的概念,人们对美育的认识尚没有形成独立的理论系统。完成这一历史任务的是近代资产阶级。

18世纪50年代,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首先建立了“美学”学科的独立体系。之后,又一位德国哲学家席勒提出了审美教育问题,第一次使用了“美育”概念。他以书信体写成的美学著作<美育书简》(或《审美教育书简》),从改造社会、实现人性“复归”这样广阔的角度来论述美育。 中国近代之有“美育”,是在西方美学思想直接影响下产生的。最早的传播者,是王国维。他从20世纪初开始,陆续把叔本华、康德、席勒、尼采等人的美学思想介绍到中国,并结合教育现状,阐述他的美育思想,敦请清政府把美育纳入到国家教育的轨道。

摇摇欲坠的清政府,自然顾不得这些。

直到清政府垮台,民国临时政府成立,蔡元培出任教育总长(相当于现在的“教育部长”,才第一次把美育确立为国家教育方针之一

到1920年代,他又把整个教育方针归纳为德智体美四项,沿用迄今。蔡元培是中国近代美育体系的真正创建者。他几十年如一日,身体力行。大力提倡,积极实施,留下了丰富的美育恩想,作出了卓越的历史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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