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上记载的第一个休夫的故事是汉朝朱买臣被离婚

从二十岁结婚起,到四十几岁离婚,崔氏跟着他受穷,至少也受了二十几年了,为什么以前没有受不了,而就在朱买臣要考中进士前就受不了那份习以为常的穷了呢?要说是再嫁的老公条件好,她不过再嫁给了张木匠,又不是什么大款、大腕的;要说是跟朱买臣彻底没感情了,等到朱买臣做太守了,她怎么又肯违心地腆着脸又来求这个她已经没感情的男人呢?

第三个疑点,朱买臣发迹后,崔氏既然肯腆着脸来找朱买臣,也就是说她已经放下了架子、放下了面子、也放下了里子,甚至是脸皮、尊严什么都不顾了,怎么会因为一个“覆水难收”的智力游戏,就那么知趣地算了呢?疯了呢?这不符合一个悍妇、甚至是一个泼妇的表现嘛。说到底,在崔氏身上,体现出很多矛盾的地方,之所以会有这些矛盾的地方,原因只有一个:为了朱买臣!

为了突出朱买臣的光辉形象,崔氏该矛盾的地方就矛盾,该舍弃的地方就舍弃,该被丑化的地方就被丑化,该被扭曲的地方就被扭曲。

可以看出,戏曲的故事情节在男权社会的强大影响力之下,一切为了励志与奋斗的主题服务,一切为了朱买臣的“高大全”形象服务,可以说它就是一出那个特殊的男人时代的一出样板戏。所以虽然是崔氏休了她的老公,看上去很特殊,很离奇,其实不过是一个愚蠢女人的愚蠢表演而已,根本对婚姻生活里的男权主体意识没有半分的冲击。

所以就有了第四个疑点,朱买臣的老婆,她到底姓什么?有人会说,这不很清楚吗?她不是姓崔吗?事实上,朱买臣的老婆她在昆曲《烂柯山》和京剧《马前泼水》里叫崔氏,在元杂剧《渔樵记》里姓刘,在梨园戏《朱买臣》里她又姓赵。

说老实话,让人愤怒的就是为什么朱买臣的名字从来没有被写错过,而朱买臣的老婆在戏曲里大家就可以随便给她安个什么名字。有人会说,这种愤怒毫无意义嘛,中国封建社会女子作为男人的附庸不都是被随便称呼的吗?这种事多了去了。

但当看了《汉书-朱买臣传》之后,才发现正史和民间戏曲出入很大。

《汉书-朱买臣传》是关于朱买臣休妻事件的最早的记载,在说到他们的离婚缘由时《汉书》是这样说的:

“买臣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艾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书。其妻亦负戴相随,数止买臣毋歌讴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

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朱买臣家里很穷,但老婆跟他同甘共苦,都是跟着他一道去砍柴,去卖柴的。但有一次卖柴路上,快到集市了,说这个朱买臣有个恶习,喜欢当众大声唱歌。大概唱得又不好听,他老婆听了就来气,就让他不要唱了,说大庭广众地难看,朱买臣大概也有些犟头,这老婆越不让他唱,他唱得越响,越来劲。

老婆一赌气,就说这日子没法过了,跟着你丢不起这人,离婚!结果是“买臣不能留,且听之去”,注意这个“且”,古文用在这儿有“随她去”的意思。可见二人的离婚,纯属偶然事件所导致的赌气行为。

后人上纲上线,为朱妻辩护的人说,她提出离婚是因为朱买臣的“不贤”,朱买臣一不是“超级男生”,二没参加“绝对唱响”,大庭广众之下这样有失体统不是“不贤”是什么?

老实说,这也拔得太高了点儿。为朱买臣辩护的人就说,朱妻的离婚就是因为朱买臣的贫贱。

易中天先生在他的《中国的男人与女人》一书里就说“朱买臣的妻子和他离婚,实际是因为他的’贫贱’,而不是因为他的’不贤’。”易中天先生号称大家,也不据考证,引用戏曲所讲,那其实不过是后世的男权社会对一个纯朴率真的女子的诬蔑。

在离婚之后,朱买臣发迹之前,《汉书》还记载了一个细节,颇为感人。《汉书》说“其后买臣独行歌道中,负薪墓间,故妻与夫俱上冡,见买臣饥寒,呼饭饮之。”

也就是说在后来朱妻另嫁之后,一次路上偶遇饥寒交迫的朱买臣,这个已经另外嫁了人的朱买臣原来的老婆还是主动地接济了他。

这让人想起唐婉再嫁之后,有一次随老公游沈园,偶遇原来的丈夫陆游,也主动给陆游递来一杯水酒,陆游因此才有了“红酥手,黄滕酒,满城春色宫墙柳”的伤心感慨。这样的女子如此有情有义,怎会是一个悍妇和泼妇呢?

再后来,就是朱买臣发迹了。在回乡之前《汉书》还记载了一个小细节,“上谓买臣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今子何如?买臣顿首辞谢”。汉武帝对朱买臣说:“你以前穷得要命,现在富贵了,不衣锦还乡,回去显摆显摆吗?”

朱买臣就欣然答应了。可见朱买臣回乡前那种一朝得志,臭咸鱼翻身的心态。这回乡之后“会稽闻太守且至,发民除道,县吏及送迎车百余乘。”回乡果然是显摆的,阵势搞得很大,也不管什么扰民不扰民了。

气势铺垫了之后,关键的地方来了,《汉书》写朱买臣“入吴界,见其故妻,妻夫治道。”就是说在路上碰到了朱妻和她现在的丈夫。

是偶然碰上的吗?怎么会这么巧呢?是朱妻主动来见他的吗?那不是自取其辱吗?

是像戏曲里说的那样,朱妻想跟朱买臣重归于好吗?那干吗要跟她现在的老公一起来呢?

会不会还有一种可能,是朱买臣主动派人把这夫妻俩请来的呢?这一点可能性有多大,我们看后面的描写就能明白。

《汉书》接着说“买臣驻车,呼令后车载其夫妻到太守舍,置园中给食之。”看上去还不错,朱买臣把朱妻和她现在的老公都接到太守府里去住了。但是紧接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在去到太守府中之后,怎么过的,怎么聊的,怎么叙旧的,一切都没说,班固写《汉书》时只在她们去到太守府后紧接着来了一句:“居一月,妻自经死。”

《汉书》写到这儿,没有评论,只是冷冷地、客观地记了一笔。连班固都没说,谁又能说这个女人就是为羞愧而自杀的呢?况且实在没法面对前夫,她走好了,和他现在的穷丈夫回家好了。你过你的锦衣玉食,我吃我的粗茶淡饭。你当年贫穷,我跟你贫穷过;你当年落难,我也接济过你。就算是在上帝面前,这个女人也不欠朱买臣什么,她凭什么要为他而羞愧得自杀?

还有,就人类的历史来看,大多数人的自杀,要么求解脱,要么求反抗,朱买臣妻子的自杀,到底会属于哪一种呢?

朱妻死后,“买臣乞其夫钱令葬。”就是为他丈夫借了钱、要了钱来安葬这位前妻。这未免有些做秀了吧?你都衣锦还乡了,你都一郡之太守了,你还要四处借钱来安葬前妻,不过是因为借钱可以把影响搞得大一些,搞得更让世人和媒体都感动些罢了。

读到这儿,我们得佩服班固,他在朱买臣妻死的事上,一路写来,全无评论,但春秋笔法,自在其中。

最后一句也尤其写得精彩,说买臣“悉召见故人,与饮食,诸尝有恩者,皆报复焉。”就是说他回乡唯一要干的事,就是当年对他有恩的人,他都一一报答了。有恩的报恩,那有仇的呢?看上去,在朱妻的事上,他好像是仇将恩报了,但朱妻的死,她的自杀却将一个狭隘男人的本来面目隐约地揭露了出来。

说老实话,在朱买臣休妻的这个故事里,最让人感慨的不是朱买臣,而是被称作“朱买臣妻”的那个女人。她固然是因为沾了朱买臣的光才名列青史的,但是看看她的为人,除去戏曲作品中对她的诬蔑不谈,她的传奇并不辱没那部伟大的《汉书》。

《汉书》里有名有姓的那么多角色,但这个主动离婚的女人也在中国的史书上留下了一笔,虽然她只是个没名没姓的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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