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离婚不如不婚

听说美国只有老美愿意或敢当婚姻家庭律师。
因为离婚时当事人会经常谈不拢。
婚姻散了,
却为争夺孩子和财产急赤白脸。
甚至迁怒于对方的律师。
所以干这行的许多律师都带枪出入。

此城今日的悲剧之一是:
律师杀了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杀了婚姻家庭律师。
孩子们的爷爷杀了孩子们的妈妈。
孩子们的爷爷是帮儿子打婚姻大战的家庭代理律师,
而孩子们的妈妈的家庭代理律师也被枪杀了。
这位律师是孩子们妈妈的新老公。
四个成年人全是律师。
活下来的是孩子们的爸爸。
爷爷可能在法庭上无法为儿子取得胜算,
于是用枪打死了对方当事人和当事人的律师。

婚姻这件事啊,最后要用枪解决问题,
虽然也不算很特例,甚至司空见惯了,
但仍然是令人震撼的。

从最彼此熟悉的陌生人成为最陌生的熟人。

婚姻不是每个人能扛的起的。
不婚主义者不害人不害己。
无疑是人间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