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法三章

有人说要给我介绍对象,吓得我赶紧写篇东西,理清一下思路,对自己约法三章:
1、不找中国人,说的不是皮肤的颜色,而是思想意识和三观。以前和我一样是中国人的,至少得有绿卡的或相当于长居的或公民的,说明他不想做中国人,是可以考虑的。但是也不能通过我去拿绿卡或者变公民,他应该比我有更早觉醒的意识和有更多的办法,去不做中国人的。拿了绿卡的或公民的可能很爱中国的,这也和我严重的三观不合的。
2、18岁时为爱情才可能在一起或结婚,没理由过了20、30年后不为爱情而结婚。要卖的话18岁、28岁卖不更好吗?为什么有的人去选择几十年后人老珠黄的时候去破坏自己一贯坚持的人生原则,就因为老了?或者后悔了?日本女人等丈夫退休后才去离婚,开始人生第二春,但中国女人老了要找个伴,可见中国女人年轻的时候生活是多么贫瘠,我劝中国女人们活在当下。
3、我是不婚主义者。婚姻是无趣的。但不意味着我一定排斥或摒弃婚姻的形式。只是不可能为追求一种形式而忽略最最重要的东西。这是宝贵的人生经验。为婚姻而婚姻并不是成熟而是对自己的羞辱。人们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在一起,但绝不能为了一个婚姻的名头、什么解决留在美国的身份去结婚,这在我眼中是最无聊最无耻的。哪怕是以朋友或培养感情之名为介绍和由头而相识。世界这么大,只能呆美国吗?
如果人们把婚姻当作最现实的生意的考量,那不妨按照一二三四摆列出来,发现中国男人在婚恋市场排第几?这不是被中国男人逼着去比较和去用生意的眼光去考量中国男人吗?一个上了岁数的女人,不管有钱没钱,去找一个年轻活泼可爱的拉美男生去做情人,都比找一个莫名其妙的没有感情只卖弄中国老男人的那几两物质的来得更有趣吧?中国男人不是从他们18岁起也是这样在婚恋市场挑选女人的吗?所以中国女人为什么不能四五十岁时找小鲜肉啦?关键是人生要开心快乐。18岁就摒弃的东西到了几十年后又用这东西重新束缚自己,何必呢?为什么18岁时能挑,70岁不能挑?男人们可一直都在挑挑捡捡,80岁还娶28的呢,女人们就得打破人生固有的原则?
那不过因为你一直没原则,没要求,没标准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