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堕胎权的基督徒们你每次做爱前祈祷吗?

1. 中国民间有一种说法,说是佛教观念,这就和一些基督徒借上帝尊重生命之名,有的人借着佛祖说事罢了。

被打掉的婴儿会找父母报仇或把不好的事缠着他们,比如易生病等。
在以前中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下,很多女人都会有打胎的经历,很多人是逼不得已的。
就像残酷的自然界,任何一个诞生种子母体都得在一些极端条件下进行选择,比如旱灾的时候,她如果能选,假如10颗种子必须自我选择5颗存活,她就得选择把自己的根部水喂给哪5个。
有些在种子阶段就被扼杀的种子为什么要怪自己的父母,他们知道父母必须做出选择,才能保证物种繁衍。他们的父母并不是贪图享受。
所以得看这个被孕育的胚胎当时是否能理解母体的决择,善良的种子为什么要报复父母?

现在仍然有所谓的通灵者认为许多人的疾病是婴儿被打掉的原因,他们可能是发育得月数比较大的孩子,但也不是每个月数较大的孩子保不住是母体主动选择的结果。

然后这位通灵者按照他为支持反堕胎提供的案例中忽视了一个统计数字,很多孩子缠的是他们的父亲不是母亲,这就对啦,这些婴儿真是好baby,很多被打掉的孩子被打掉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父亲的不负责任而不是母亲不能扛起重担,愿那些某些人嘴里说的婴儿冤魂多找爸爸就对啦。聪明又善良的婴儿会找精子提供者却不能成为爸爸的那些人多点的。

男人都承担不起责任,不敢对抗无良的政府,强制生育或强制堕胎,凭什么过多指责女人呢?

2. 有的女人指责别的女人堕胎,说堕胎和小产一样,很伤身,没有未来,所以她反对堕胎。

当然,堕胎很伤害女人,她也知道,但为什么有的女人要冒着这么大的伤害呢?还不是为了避免以后更大的伤害特别是不确定的未来对一个孩子的伤害吗?

此外,她到底堕过胎吗?如果她没堕过,她为什么说别人没有未来?这种结论怎么来的?很多名人明星都站出来说她们曾有过伤痛的堕胎历史,但人家一样有现在负责任的生活和未来。

如果她堕过胎,她又怎么当圣母就鄙视有过堕胎经历的女人的?自己“享受”过堕胎却支持对别的女人的权利限制的?这种女人逻辑不通。

3. 那些打着Pro-life旗号反对堕胎权的人,其中有不少基督徒,她/他以上帝之名剥夺别人的选择权。
如果一个女人准备结婚,但在结婚前突然信奉了上帝,决定不和非基督徒的未婚夫结婚了,撕毁了订婚或结婚婚约,你认为上帝会原谅她吗或者责怪她吗?这是她和上帝之间的事情。

同样,一个女人如果突然信了上帝,然后发现她的受精卵孕育在罪中,她决定不让罪延续,有些基督徒却说这是罪,你是上帝吗?还是法利赛人吗?这是她和上帝之间的事情,你可以代替上帝责怪别人的罪吗?

请问这些反堕胎的基督徒,请问你们家中有镜子吗?你们平常照自己的镜子吗?

你们每次行房前或做爱前向上帝祈祷吗?是每次做爱都是为了孕育生命而从不单纯享受性的欢愉吗?

如果你每次都不忘记祈祷,为了孕育神圣的生命,那你应该除了生孩子的那几次,其他基本上应该是禁欲的清教徒,否则你只是单纯地享受性,这不是罪吗?按照你们嘴里说的清规戒律,你单纯地享受性而不是为了神圣的性,即为生孩子才性,这合适吗?

如果你有次忘记祈祷,只是性之所致发情,像动物一样疯狂完了,但却意外怀上了,按照你们的观念,这种孩子圣洁吗?你今天看了色情片发情做爱却怀孩子,忘记向上帝祈祷了,你觉得上帝怎么看你这种诞生在性欲中而不是圣洁中的受精卵?

反堕胎选择权的基督徒们你每次做爱前祈祷吗?

或者你家中有镜子吗?你镜子中是否经常出现你的圣母模样让你自己都得对你自己的镜像赞叹圣洁?

歇了吧,装逼犯们,今晚上你们还得做爱,与其冒充上帝指责别人堕胎,不如行房前先向上帝好好祈祷吧,别忘记哦,每一次哦。否则世界上也不会生出这么多因你们不洁不义不提前祈祷就生下的孩子,而使他们不快乐不幸福。他们的不快乐不幸福哪里来的?

我们也充当一把法利赛人,在你做爱时的旁边冒充天使飞在你的床头监督你有没有祷告好不好?

需要准备长效避孕药

高院某位投赞成票推翻罗伊案的女法官我一直不喜欢。
她是这样说的,不用堕,生下来后,出门左拐是福利院。
这是我说的,以简单的话语、中国人熟悉的句式帮她总结的。

她说的意思是法律允许孕妇在生下孩子三天内就决定可以让其他机构或人领养。意思就是不用打掉,你不想养或者养不了、养不起,大把人想领养呢,送人呗。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
一个女人居然无法体恤其他女人,在那里说着风凉话。
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有些蠢女人下的手甚至比男人重。
中国自不必说啦,系统性压榨女人,美国中的蠢人亦如是。

我之前从来没有历经需要打胎的需要,但是我太能理解当一个女人需要考虑堕胎,她那种压力和困境啦。

哪个女人没有天然的母性,谁能在有条件生子的情况下需要无端杀死一个受精卵?

但是这个世界太残酷了,男人求生尚且如此艰难,何况女人。

美国女人其实是很坚强的,我可做不到,我是亚洲女人,经常佩服美国女人的坚强。
比如假如哪天出了事故断胳膊断腿,甚至需要截胳膊截腿,美国女人甚至可以恢复得很快。因为她们很坚强乐观。

如果只是在怀孕阶段,甚至是胚胎早期就流产,尚不算生命体时(对,反堕者认为那已经是生命体,所有种子都能发芽,所以不用筛,Are you sure? 其实自然界也不是这样选择的,不可能每颗种子都能发芽,有些正是被母体抛弃和择选的,学点生物学吧。何况人类社会),这样虽然对她来说也是痛苦的也是受伤的,但是是可以更快更好地恢复生理和心理的,但是如果不允许堕胎,生下来直接送掉,天哪,哪个女人不记挂自己在世界上诞生的另一条生命。

我不知道我是否表达了清楚,两种情况完完全全不一样,送掉一个孩子,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永远有了一个自己的孩子,但又被迫送掉,被迫分离,那种痛苦,可比从身上剜个肉截个肢更痛苦,那是精神上的重大创伤,有的人需要一生修复。但现实又是实在无法抚养。

许多堕胎的女性都感觉重生了。毕竟她们知道带孩子来世界上不仅仅是10个月,也不仅仅是生下来就算了。也不会有把孩子送人的一生负罪感,比起送掉一个孩子,择优一个早期胚胎显然更好。

两个女人争夺一个孩子,怕孩子疼的先放手才是亲妈。

很多女人不理解别的女人,很多不要孩子的女人才是真爱孩子。绝不是一些支持反堕胎的女人自认为的自己才是最伟大的母亲。

当一个渣男用不带套性交、怀孕来威胁一个女人的时候,生这种渣男的孩子也毫无意义。

美国也许最后只剩下一两个州堕胎合法,如果全国都不合法,美国女性可以去欧洲寻求庇护了,正如被强行堕胎的国家的妇女跑到美国寻求庇护一样。

美国自由的大倒退。

支持堕胎权的女性们,打起精神来,世界太残酷了。

女人能做的最实际的,备好避孕药,不要只寄望于Plan-B啦,后者已经成为反堕胎极端人士的眼中钉啦。

长效避孕药吃起来,我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我也没吃过,但我知道以前中国的避孕药分两种;长期定期吃的和事后短期吃的。

在反堕极端者限药的愚蠢做法下,估计美国女人只能去墨西哥、印度买这些药。

没有选择权,就只能面临更多的性剥削、生育剥削和性别威胁。

吃药比堕胎容易。短期避孕药不能连续吃的。似乎Plan-B之类的并不能连着两次吃。在间隔时间不够的情况下第二次吃不仅伤身体,而且已经无效了。

在面临职场性骚扰被强奸等状况连续发生时很容易意外怀孕,所以长效避孕药备起来。

有些女人为应付职场性骚扰已经放弃了身材管理,用牺牲自己的方式来应付恶意和潜在的危险。

这次大流行其实已经对女性的生理期发生了普遍影响,不管是感染、疫苗还是仅仅是流行的病毒,女性生理期变得更加不稳定,药物控制其实面临着无效的风险,在这种特殊时期,女性更容易意外怀孕。

当这一次罗伊案被颠覆的满满的恶意又向女人扑来时,女人除了吃药提前保护 (伤害)自己还能怎样?

不过,吃药还是比意外怀孕承受堕胎对女人身心更好一点。

我们需要安全的有效的长期避孕药。

堕胎权是一项私权

今天确实是我难过而郁闷的一天,为美国女人们失去堕胎选择权。

为什么我说美国推翻罗伊诉韦德案又掉入了男性统治的诡诈中。
美国高院意见是这样的:
“宪法没有提到堕胎,任何宪法条款都没有暗含对这种权利的保护,”大法官塞缪尔·阿利托(Samuel Alito)在和其他四位保守派大法官在多数意见中写道。“现在是遵从宪法,将堕胎问题交还给民选代表的时候了。”

我给你解释一下这里面“自古以来”被偷换的一些概念,和普通人掉入的迷惑与陷阱。

宪法没有提到堕胎,正如《圣经》中也从没有提过堕胎对吧。
因为美国立宪的国父们知道,信仰上帝和基督耶稣的国家总是能获得神的启发。不可能为所有事提前立宪,也没这必要。

对私权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对公权而言,法无授权即禁止。

堕胎权就是一项私权,什么样的私权?上帝没有禁止的。持枪权就是一项私权,什么样的私权?上帝没有禁止的。

上帝只禁止亚当和夏娃,不允许他们吃禁果。

但什么是禁果,狡诈的魔鬼就有了运作的空间。

没错,堕胎权作为一项私权,现在以光明正大的理由还给各州,但是这里面就有一个偷换概念,不叫作还给民选代表,而是还给人民,更确切更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还给个人。

还给民选代表是个什么鬼?

一个女人能不能堕胎由议员决定?史密斯家妻子的生育权由威尔斯议员决定?合理吗?威尔斯的妻子不觉得过份吗?史密斯先生没决定他的妻子呢,威尔斯先生先管了?

中国人或许更容易理解,如果中央政府不再规定老百姓必须搞计划生育,比如北京的皇上习近平放宽生育了,或者不管了,但上海、广东、江西、山东等地的巡抚凭什么可以实行计划生育?

有人会说那不是民选政府。美国是民选的。

选民选代表不是给自己找皇上,让他们把事事都管起,出许多的法规条例,告诉老百姓什么是禁果,什么不是禁果。是不是禁果,是由人民有这个要求,才拿来讨论立法的,但是不能生在奴隶制下就永远是奴隶,你祖父母一代不许堕胎,到了今天,你就认为这个问题需要讨论和立法,而从不怀疑这个问题本身!

当年高院支持罗伊诉韦德案,1973年1月22日,联邦最高法院于1973年以7比2的比数,认定德州刑法限制妇女堕胎权的规定,违反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正当法律程序”条款。这个案例被称为《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这次表决确认妇女决定是否继续怀孕的权利受到宪法上个人自主权和隐私权规定的保护。

之前,其实德州的地方法院其实已经做出了判决,地方法院判决,该法侵犯了原告,受美国宪法第九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但是没有对德州的反堕胎法律提出禁制令(injunction),Roe后来才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上诉。

所以看出来没?

偷换概念的地方在哪?

就是州哪里来的堕胎权禁止或不禁止的权力?

举个例子吧,假设在奴隶制期间,一个黑人奴隶入禀法院提告他的白人奴隶主,法院在当时一些民权进步的环境下认定奴隶虽然对奴隶主有人身依附关系,但却不能仅用对待财产的方式来对待人,还得有适当的人权,奴隶也是人。

在个案中,比如就保护了这个奴隶。但是当时的条件对于推翻奴隶制时机还不成熟,哪怕是有良心的奴隶主,也知道去改变奴隶制当时还不是契机,能做的是救下一位奴隶,给人们对予奴隶制改变的思考。

同样,50年前的大法官们是多么用心良苦,他们保护了Roe的私权上的选择正当性,尽管裁定德州堕胎权限制违反一些个人法,但是他们知道当时也不是挑战州堕胎权的时机,50年后,后代的美国人们会比前辈们更懂得自由、神权和找到更符合民意的做法。

只可惜,50年后的美国人比50年前蠢。

现在再有一个罗伊,她将和我一样拥有这难过和不平的一天。

同时,根本没有美国人去挑战州对堕胎立法的权利,你凭什么有这样的权利,是这州的妇女发起的议案吗?由全体妇女公投了吗?显然不是,都是一些史上男人对妇女控制提出的议案,历史悠久。

正如习近平凭什么能让别人生几个孩子,同样,美国人,哪个州的议员和州长有资格规定别人受精卵一定要生下来?

没错,宪法没说堕胎,但圣经也没说堕胎。

上帝是尊重生命的,但是明知道是个重障残疾是否有必要生下来?如果你不知道生下来自然要用心养育,但是你都知道带来的是受难,关键是孩子的受难,有必要将如此受难的生命带来人间吗?

到底什么是禁果?民主党也想做上帝,共和党也想做上帝。

狡诈的他们都回避一个问题,谁给了州权可以去为堕胎权立法的?该州妇女的意志?那就公投呀。

凭什么是按照历史守旧的沿革,交给民选代表们决定?凭啥?

如果一定按照守旧的沿革,美国不会独立,也不会废奴。

所以有人说“高院现在的裁决其实对各地妇女权利实际影响不大”这就是笑话。

即使我在内华达州堕胎是合法的,但我也为这合法捏一把汗,今日是合法的,明日新议员要上台了,可能就不合法了。

生育自古都是女人的私权。

因为一个女人从古至今就在自主决定她要生谁的孩子,或者她知道生的是谁的孩子。意愿和技术是两回事。

鉴于没有技术和工具,她可能无法掌控,但是不能抹杀她的意愿的选择。

如果圣经都没有直接评判堕胎,宪法没有也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地方法可以评判,这是哪门子来的权利?

上帝都没有禁止妇女堕胎,地方法为什么可以?

美国这就是倒退,如果是一项男人的权利,狡诈的男人们就要诡辩了。

但是堕胎权这是一项女人的切身利益,从一开始,地方立法就是没资格的,但是不论左、右的男人,没见他们来谈这个问题。

这不是掉进男人的诡诈吗?

现在需要开始讨论州有没有这项立法资格。

美国啊,左疯右蠢,说好听点,左放右纯,左派开放,右派单纯,这是美化之词,其实就是那回事。

但是受伤的最多的是我们女人,这么直接,这么正面,这么激烈,以为50年后,Roe案的基础上能使社会更文明进步,没想到一大倒退。左派男假腥腥说两句,右派男怀着一种咬牙的快感,why?

如果你不确定什么是进步,请记住,私权是神授的,神没有禁止的,就应该保障,拥有更多的自由总比拿走更多的自由更好。这不是鼓励。有权利和鼓励使用权利是不同的。当人们有更多的私权彰显,而社会又更加昌明,这才应该是方向,而不停地去用各种手段,立法也好,规则也好,使人们更不自由的,社会不可能更加昌明。

我们最终都将接受上帝的审判,禁果是什么,是我们得自己问上帝的。上帝给了我权利,我未必要去行使,祂说了禁止的,我不做,祂说了没禁止,我不一定做的,有些祂不喜欢的但有女人坚持要做的,未必不能得到祂的体恤,一个被暴君强暴的女子坚持要自杀而杀死暴君的种子,这样的刚烈,法利赛男人会和她说要尊重生命啊,不可杀生,虚伪的基督徒会说孩子无辜啊,基督耶稣也许会说,你们能有这女子一半的刚烈,地上也不至于有如此多的强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