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制度

法官让两位争夺婴儿的妇女撕抢那个孩子。
最先放手的是亲妈。
在古代,
没有DNA技术,
没有多少证据。
法官是靠上帝给予的的爱与罚在审理案子。
这些案子要能经得住围观的人群的审视和鞭挞。

所以固然法律技术很重要。
但不要忘记初心。

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就是没有忘记这份初心。
他们不是法律专业人士,
但他们是人,
他们是一国一邦一城的人,
我们之所以组建了国家,形成了法律,
是因为人们共同的价值观。

凡是公民都是参与者,也是制定者。

并不是因为专业知识和法律背景就一定是正确的,
当然也不是因为陪审团有12个人的一致意见就一定是正确的。
大家一起看走眼也是有的。

但是这种制度很有趣。
它提醒我们的初心,参与,是种权利也是义务。
也提醒我们,公义的实现并不是总是依靠法律专业人士。
有时候搞法律的可能更强调程序和证据,
比如借钱打欠条。还钱得有凭证。
非法律专业的人更多的是靠他们的常识,而不是法律知识。
如果任何借贷都需要借条,
那么口头承诺只是一种表演吗?

陪审团来自于社会的各个层面,
他们是美国普通人,
但不是傻子。

在没有DNA技术的时代,
一个法官和一群民众决定不了孩子归谁吗?
No,遥望我们来时,
我们依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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