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钰风波

李昌钰开拓了鉴证科学的道路,至少是一代先驱。
关于他84岁遭遇的风云事件,
我有两点不解,
一是原来的法官怎么当时不要求看毛巾上的血液报告,而只听李博士一面之辞呢?
或者过了近40年后,
才说少了血液报告,
这就不能只打李博士的大板吧?
第二就是不能针对李个人吧,
他当时有公职,是代表鉴证团队和警察局在工作,
所以大板不适合打在他个人身上吧。
如果是两个年轻人被冤枉坐牢确实值得同情,
但当年若是每个人都能负起自身的责任,
比如法官一定要鉴证负责人出示书面血液报告。
他们就不会白坐30年的牢。
所有人的失误刚好集中在一起,成就了冤案。
刑事法律比其他的都责任重大,
哇,佩服所有这条战线上的从业者。特别是一做几十年的,真的不是电视剧CSI演的那么轻松的。
他们是多么压力山大。
因为他人沉重的命运就在他们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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