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软件出口管制

美国的软件被限制出口到美国政府商务部的黑名单里的地区、公司和个人,对软件业是一件新鲜事。
开源软件限制出口是更有趣的事了。
天下IT行业都不可不重视这重大的事宜。特别是软件行业。
毕竟,硬软网络是IT业的三大基础核心。
以前有各种版权,现在有代码,以后还会有新事物。
但是我一直在想:开源软件的代码就和已经发表的文章一样,虽然有使用的license要求,但是天下文章一大抄,再限制,已经公开了,那别人不就是真想抄也就抄了吗?
所以,开源软件限制华为的抄袭有用吗?
这些大公司想抄还不是狂抄?
为什么有地铺公司文化,那不就是抄不过来嘛。
因为要打开人家的机器和软件,弯道超车——也就是要用一年时间抄袭思科等公司人家的10年成果,就算抄,都忙不过来,也得打地铺啊。
所以开源软件的限制意义何在?
如果是Google、微软的封闭软件,不卖给你,就获不得最新的技术。
但开源都是公开的,防范突破受限的措施或意义在哪呢?
思来想去,我猜以前开源软件被侵权者哪怕想申诉合法的权利也是很难的吧,虽然开源软件的作者本来就是想公开的。
但是现在有了商务政令和司法根据,今后哪怕开源代码的作者想公开,在美国黑名单上的个人或公司也无法抄袭,一抄袭,就违法。哪怕作者不关心,但政府关心。
总会有人想搜证,打官司,索赔偿。不管是政府律师还是民间律师,都可以依法行为。这样的法律至少也为那些寻找机会的律师们找到了新的生意或思路?
就好象有专门帮小股东打官司的律师一样。
上升到国家紧急状态,哪怕是开源的代码也已经是美国国家关注的事务。就好象如果美国的刑事案,涉事人就无法象民事案件一样能决定是否起诉,就上升为政府接管。
美国不允许国家侵占或抢夺私人的财产,但在财产或知识版权的出口、使用上面有战略和国防的需求。需要一种国家管理与私人权利之间的平衡。
美国人在知识版权、国防和法律等许多方面又给我们上了新的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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