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式民运的初级阶级

慈禧太后/清王朝/某某党/某某党/某某国/某某国/某某某/某某某/是罪人

儒家思想/中国人/中国文化/中华传统/是罪人

自己是罪人

如果所谓的民运能走到第三个阶段,如果任何一个希望民主的中国人能走到第三阶段,则他们对民主的期望还有成功的可能。

但第三阶段对中国人来说遥遥不可期。许多人坐了牢,但一直不承认自己有罪,不是指专制政府或霸道组织定的那些无理的罪,而是在基督信仰下对自己的自我要求。

不管这个人是什么身份,是反对派还是当权派,如果他/她达不到第三阶段,民主对他们来说,很遥远很难。

刘晓波达到了第二阶段。

但前两阶段充其量就是:都是别人的错,都是民族性的错,最好有外力帮整体性改错;而自己这个个体没错,甚至一点错都没有。

如果每个人都真心地(而不是口中的)承认自己有罪有弱有错,那事情就好办了。正如一个学生没理解题目,老师不是骂学生太蠢,而是说明自己教学方法没对,换种方式方法让对方明白,学生不是怪老师讲得不明白,私下批评老师文凭不高,而是真心去向老师请教,搞明白,找到以后沟通的好方法。

可惜,对中国人来说,第三阶段太难了。不要说承认自己有罪,先能承认有神那也好办,就有底线。

独立和分裂只是一种达成民主的途径,因为人们直观地认为,小团体,小组织内部更容易实行民主,因为小嘛。正如10个人的小班,老师可以听每个学生的发言,但40人的班级,只能在一堂课上听个别几个的提问。

但分离不是维护民主的长效的方法。分成了三十几个小国后,小国内部要建立民主,也和现在世界上许许多多的小国一样,象一个组织,象一个家庭,象一个团体一样,要想维持民主,也得达到第三阶段才好办。

诞生民主雏形的希腊,是当时信神的国度。

后世民主之所以能在基督教的西方产生,皆因人人在神之下,才好谈民主。如果人人都认为自己高人一等,自己的话是真理,是永远的真理,自己是超人,自己是神,自己从来不犯错,哪来的民主?

在神之下,谁都决定不了的情况下,谈判和投票才能诞生民主。如果根本不承认有神,认为自己是唯一真理,那就当皇帝嘛,玉皇大帝嘛。

承认别人也掌握真理,自己或许也掌握真理,不能肯定,也不能强加于别人肯定,于是由投票决定。哪怕投票后施行的结果是错的,最多当四年或五年的总统,还有下一次再次选择的机会。

民主就是这么来的。

中国民运还处于幼儿园。

在他们的号召里极少听到说他们自己的错,都是别人的错,别人的罪。于是对他们哪怕推翻后能建立起民主打个巨大的问号。

鉴于他们并不真正理解民主,所以想要推翻,其实挺难。

坐过牢不代表掌握真理,坐过牢代表曾经为追求真理而付出过生命,是英雄。但英雄未必掌握真理,这个逻辑,中国人不知道懂不懂。英雄是一种勇气,未必是一种真理。

选出来当了领导、总统,未必就掌握了真理。只是愿意实验这位领导和总统的方案,是不是真理,还要通过实践得以检验,在检验的过程中,需要通过民主的监督、纠错体系来保证良好的结果,真错了,人民还可以再次选择。

承认自己是个罪人,承认自己不是事事都对,承认自己很多方面技不如人,承认自己不是每个决定都是正确的,承认自己不行,承认自己哪怕是最大的总统,也需要民主体系的关照(监督与庇护),承认自己虽然是国王,但是姑娘嫁给自己,不是因为自己是国王,而是她包容了自己的缺点,承认自己是某些方面的弱者……

总之,只有到第三个阶段,民主的理念才真住进了心里。不是说一个搞民主的喊了民主就民主,信了基督教就民主了。

而是基督教可以帮我们更好地认识民主。基督教是神以非常具体、非常生动的故事描绘了人的罪,人的弱,人的错,及神的恩典与帮助,以期人们认识到“自己不行,自己有罪”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罢了。

当认识到“自己不行,自己有罪”,我们就会衷心地欣赏民主的美,民主里我们也有一票,我们也可以表达,我们也可以争取,我们也可以当那真理的践行者,只要大多数的人们给我机会实行;民主也可以保护我们,如果我们真的对神无愧,对人为善有爱时;当我们弱时,有别人强的对的好的补充,使事情不要太坏。

如果认为自己事事都对,从来无罪,错的全是别人,自己最对了最好了,那么中国人还是作国王吧。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