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调

本无意与众不同 怎奈何品位出众。

昨晚在盒子里遇见一双我曾经喜欢的绣花鞋,于是今天临出门的时候心血来潮般地将其他鞋脱下,高调地将此回忆穿起。袅娜地在大街上晃。

然后淑女般地过红绿灯,鞋子在十字路口人行道正中间处掉底。只好赤脚一只赶紧跳过马路。

我一直很低调的好不啦,这是我做过的最高调的事。赤脚穿过大马路的女人。哇,应该有各种闪光灯起~,有交通信号灯也不差。

于是我在大街的马路牙子上坐下,打各种电话,然后各种混乱,各种寸啊。

身边一位劳动人民终于借了她的拖鞋给我,然后打着赤脚来店里找我,说:没关系,我们是劳动的,做工的,打赤脚没关系的啦。我感动得心里下雨啊。小费给少了。

好吧,居然办完了事,然后爬上出租车回去换鞋。掉得大啊,掉得大。

以后应该考虑随时在包里装一双拖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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