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差

我喜欢有反差的东西。那样,我就有机会了解一个人或一件东西骨子里的气质和灵魂。

比如虽然我很喜欢崔健和田震,但是他们唱粗犷和狂野就没有惊喜了。

但他们若偶而一轻柔或妥协,我就要感动得哭了。反之亦然。

再比如,光彩夺目的明星牵着他们白净斯文的妈出场是很无聊的,但若他们的爹妈五大三粗质朴憨厚劳动人民苦大愁深,而不是他们儿女自身看不出背景的那种优雅聪慧,我就会觉得造物的神奇。

嘿嘿,所以同理,那些我特喜欢的特别有魅力的人都多少有着这样的反差。否则不是很容易让人乏味?

说一个人肤浅或浅薄,除了深度不够,就是“花样”不够。

要玩得出“花样”,那与生俱来的巧慧更胜出后天的模仿训练。有些花样玩不了,那是天份和天机,不是训练出来的。

我欣赏种种魅力,但于我来说,虽然我喜欢魅力,但魅力不足以吸引我靠近。

发光体,让他们发光,我们钝货不会发光,也不避让星体的光洒到我们身上,但让我们成为发光体,或凑上去就为着照到点光,那就是让我们钝货放弃另一种巨大享受了。

我们不应该因为欣赏别人的魅力而放弃成为自己。

还有,我理解和喜欢那些被称作调皮或不听话,不甘心与父母一个样或所谓应该什么样的小孩子,他们不过是想作自己而在试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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