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11/16/201311/17/2013 由day2day土豪金 我天生很喜欢金色,因为是我姓的颜色。我使用了五年的手机今天才发现就是金色。 金色不宜太多,适可就行。 翻出多年前买的黄金色衬衫备穿,估计明年春季会流行这种黄色为主系的。 相关日志 社畜公司与IT畜 病毒灾难一周年 专制社会的专制家庭 川普的护照 说的话和说话的人哪个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