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最早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大型电力企业集团是深圳市能源总公司

深圳市能源总公司成立于1991年6月,是深圳市唯一一家大型国有电力企业,也是我国内地电力行业中最早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大型企业集团。成立后5年来,该公司以加快电力建设、迅速解决特区经济发展的“瓶颈”为己任,调动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几乎所有的集资和融资方式,使该公司为深圳的电力建设筹资近100亿元,实现了5年巨变。

该公司成立以后,根据市政府的决策,先后组织30多家企业与13家外商,筹资20多亿元人民币,建成了13家燃油电厂,装机容量达到94.3万千瓦,使深圳在短时间内成为全国燃机数量最多、装机容量最大、型号最齐全、设备最先进、管理水平最高的地区。

该公司在抓好电厂建设的同时,对国有资产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运作和管理,完善了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施了规范化的股份制改造,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1995年,该公司已有下属企业27家,总资产达93亿元,净资产为19亿元,实现利润3.3亿元。

自1991年公司成立到1995年,上述3项指标平均年递增率分别为59%、45%、41%。公司在深圳市综合实力评比中获最强企业第6名,并于1995年进入全国国有企业500强行列。

至1996年,公司已经发展成为以电力为龙头,集电子仪表、燃料运输、石油化工、地产物业、纺织服装、信息咨询于一体的多元化的产业格局,先后被评为市优秀企业、模范企业,并荣获“纳税大户”、“盈利大户”称号,并被省和市列为第一批重点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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