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家城市合作商业银行是“深圳城市合作商业银行”

1995年6月22日,全国第一家城市合作商业银行——深圳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宣告成立,同年10月12日正式开业。这标志着深圳金融改革又有了新进展、新突破,并为全国各地正在组建的城市合作商业银行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启示和探索。

深圳市于1994年8月开始在全国率先筹备深圳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经过10个多月的紧张筹备,在整顿、规范全市现有16家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通过对现有城市信用社资产评估,进行产权重组,并吸收了部分国有股和法人股,创建了深圳城市合作商业银行。该行在筹备和创立上,不仅走在了全国前列,而且创造了一种新的模式。

深圳城市合作商业银行已不是城市合作信用社的简单组合、合并,而是一种制度上的创新,是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新探索。

深圳城市合作商业银行开业后,本着依法管理、科学决策、稳健经营的宗旨,积极开展工作,大胆改进服务,从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至1996年,该行各项经济指标都以50%的比例跳跃性增长,充分表现了商业银行的勃勃生机和旺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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