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家“赤道银行”是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127.02亿元。(2013年数据)

2008年10月31日,北京,中国主流商业银行之一——兴业银行,当天正式公开承诺采纳赤道原则,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

此举标志着兴业银行在引入国际先进模式,加强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推进科学、可持续发展方面走在了国内商业银行的前列。作为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的国际金融公司(IFC),以及赤道原则金融机构(EPFIs)都对兴业银行承诺采纳赤道原则的努力给予了支持,其中,IFC的绩效标准与指南目前已构成赤道原则的基础内容。

赤道原则(Equator Principles)是一套国际先进的项目融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工具和行业基准,旨在判断、评估和管理项目融资中的环境与社会风险,是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之一,也是国际金融机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行动之一。

根据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对融资项目按照潜在的环境社会风险和影响程度分为高(A)、中(B)、低(C)三类,并针对不同风险级别的项目开展不同程度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审查,在此基础上要求借款企业针对风险点编制《行动计划》并写入借款合同。此外,赤道原则还强调银行在放款后对项目建设和运营实施持续性监测,并定期披露银行的赤道原则实施情况。

基本内容

“赤道原则”主要由十项基本原则和八项绩效标准以及包含63个行业的《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共同构成全面、系统和科学的社会和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其中,赤道原则核心是八项绩效标准和《行业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

八项绩效标准是赤道银行帮助客识别项目风险和评估风险的重要判断和分析工具,它从环境与社会的诸多视角衡量项目的具体风险,包括:
①企业员工的劳动和工作条件;
②污染物的防治与控制;
③受项目影响社区居民的健康和安全;
④项目涉及的土地征用和非自愿搬迁;
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自然资源的管理;
⑥对土著居民的社会、文化和生存环境的影响;
⑦对文化和历史遗迹的保护。

《行业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简称《EHS指南》)是赤道原则的技术参考文件,被众多机构所广泛采用,包括国际金融机构、国家监管部门、具体产业部门、学术科研机构和商业银行,包括已经采纳赤道原则的国际银行。

发展历程

“赤道原则”原名“格林威治原则”(Greenwich Principles)。2003年2月,花旗集团牵头在伦敦附近的格林威治(Greenwich)举行会议,商讨确立统一的银行业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行业基准。包括荷兰银行(ABN Amro Bank),巴克莱银行(Barclays)、西德意志银行(German Bank WestLB) 在内的9 家银行以及国际金融公司(IFC)参加了会议。参会各方将该金融行业基准命名为“格林威治原则”。

会后就该原则向公众征询意见时,非政府组织(NGO)提出了更名为“赤道原则”的建议。

2003年5月,在德国杜塞尔多夫(Dusseldorf)召开的“格林威治原则”第三次会议上,参会银行一致希望该金融行业基准不仅仅是代表北半球的呼声,而应当是一项全球性倡议,而赤道似乎更能代表这种平衡。所以,“格林威治原则”变成了“赤道原则”,并延用至今。

2008年10月31日,兴业银行成为中国首家赤道银行。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球共有68家金融机构承诺采纳赤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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