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亲结婚率最高的(20世纪80年代数据)的地区是四川布拖彝族地区

据《中华医学杂志》1981年第12期报道,四川省布拖县(今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的彝族近亲结婚率高达14.6%,是当时所知最高的。

甘肃省积石山县(今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保安族和临夏县(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回族的近亲结婚率也分别高达10.09%和9.7%。

1980-1981年,我国对北京地区的汉族人口调查表明,其近亲婚配率为1.4% ,平均近婚系数为0.067%。

近亲(或称亲缘关系)是指 3-4代以内有共同的祖先。如果他们之间通婚,就称为近亲婚配。近亲婚配的夫妇有可能从他们共同祖先那里获得同一基因,并将之传递给子女。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子而发病。因此,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近亲婚配使子女中得到这样一对纯合或相同基因的概率,称为近婚系数 (inbreeding coefficient,IF) 。

近亲婚配对后代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增加隐性遗传病的发病率,而且先天畸形、早产和流产、幼儿夭折的风险也增加。

对于发病率较低的疾病,如白化病,这种风险率一般高于随机婚配;如果是发病率较高的疾病,如我国南方的地中海贫血或蚕豆病,这种近亲结婚带来的风险并不一定高于当地人群随机婚配引起的发病风险。

一方为近亲结婚的后代时,在考虑婚配时,虽然为近亲结婚后代,如果其家族和本人没有明显的遗传病史,与其他非近亲的配偶结婚后,不应担心近亲结婚带来的后果。或者说,对后代的影响与正常婚配没有明显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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