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家正式宣告破产的企业是沈阳防爆器械厂

中国第一家正式宣告破产的企业,是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的沈阳防爆器械厂。

它也是新中国第一家宣告破产的国有企业。

1985年,这个厂就接受了“破产警告通知”,在1年内的整顿和拯救中,不见企业任何好转,于1986年8月3日,沈阳市工商局负责同志宣布该厂破产倒闭。当时这个厂共负债五十万元。

为了积极慎重处理好这个厂倒闭后的善后工作,沈阳市政府成立了破产处理领导小组,由市工商局等部门和职工代表,组成了破产倒闭处理监督管理委员会。

“监管会”作为企业的全权代表,统一对倒闭企业的资财进行处理,沈阳市政府有关部门还对该企业前任的主要领导人、企业主管部门和有直接责任者进行调查核实,对确有经济责任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人立案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处理。

此外,对原企业人员进行了适当的安置。

1986年9月25日,不久前宣告破产的沈阳市防爆器械厂被整体拍卖。

沈阳市煤气供应公司出价二十万元,买下这家破产企业的全部厂房、设备、产成品及其他资财。

此次拍卖所得的二十万元将比例偿还给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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