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地首个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2011年成立于辽宁省公安厅

2011年5月29日,辽宁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辽宁省委、省政府同意,省编办批准,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正式成立,这是全国省级公安机关中第一个打击防范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专门机构。同时,各市县公安部门,也将成立防范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的机构。

“要像打黑除恶一样打击食品领域的犯罪活动;让全省人民吃得放心,用药放心,这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辽宁省副省长、公安厅长薛恒多次强调。据悉,2010年10至今年4月底,辽宁省共破获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类犯罪案件12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8人,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有力地保护了群众生命安全,维护了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

副厅长闫庆文介绍,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犯罪,辽宁省公安厅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后向省委、省政府汇报,在省编办的支持下,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机构组建的各项工作,5月25日,辽宁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正式成立,为正处级省厅直属机构。同时,省公安厅党委决定,要在全省各市、县公安机关尽快组建食品药品犯罪支队、大队,建立起全省公安机关自上而下的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三级专门机构,承担全省打击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侦查工作职能。

新任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白石介绍,成立打击防范食品药品领域犯罪专门机构,是对公安机关工作机制、体制的重大突破;是把原来分散在刑侦、经侦、打假办等各警种的打击力量,整合起来,形成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重拳。

新成立的机构将承担以下职能:依法履行组织、协调和指挥食品药品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办;承办中央、省和公安部交办的大要案件的查处;组织指挥跨区域案件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配合和协调工商、卫生、药监和质监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监管以及联合执法等多项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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