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个国家公祭日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4年12月13日)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国家公祭日是国家为了纪念曾经发生过的重大民族灾难而设立的国家祭日。二战后,主要参战国政府纷纷推出国家级哀悼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难的国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目前已成为国际惯例。

波兰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美国的珍珠港事件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日本的广岛和长崎原爆纪念馆等,每年都举行国家公祭。

公祭当天,国家元首、议会议长、各大党派领袖都到场献花圈,并公开发表讲话。同时,公众的参与度也相当高,参加公祭的人数少则万人以上,多则10多万人。

China-Nanjing-Massacre-Victims-National-Public-Memorial-Day-20141213(图:2014年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现场)

2014年2月召开的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

2014年6月,中国已将南京大屠杀和慰安妇等珍贵历史档案申报世界记忆遗产名录。

2014年7月6日,“国家公祭网”正式上线。网站主页列出了七类遇难对象供海内外网民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化学武器死难者、细菌战死难者、劳工死难者、慰安妇死难者、三光作战死难者、无差别轰炸死难者……

2014年12月13日,中国迎来首个国家公祭日。公祭日前期,南京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建筑及周边道路上布置了国家公祭日主题标语牌,纪念馆前设置了“12-13”花坛,以庄严肃穆的气氛迎接首个国家公祭日。

中国共产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于12月13日上午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的“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习近平主席发表了讲话。南京全城鸣笛向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致哀。

14亿中华儿女以庄严肃穆的形式,悼念死于日寇屠刀下的遇难同胞,缅怀南京大屠杀的无辜死难者;缅怀所有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缅怀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献出生命的革命先烈和民族英雄。

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指1931至1945年,中国被日本侵略及抗日战争期间,当时的中华民国政府和军队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沦陷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数月的大规模屠杀。

其中日军战争罪行包括抢掠、强奸、对大量平民及战俘进行屠杀等。屠杀的规模、死伤人数等目前暂时没有世界共同认可的精确数字,但一般认为死亡人数超过30万,南京大屠杀仍然需要历史证据持续不断的揭示、战争创伤的长期治愈和抚慰、人性和历史的深刻反省。

据史料分析“南京大屠杀”的最严重阶段,应该是从1937年12月13日南京沦陷至1938年2月5日,新任日本南京守备司令官天谷直次郎到任。

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中国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公祭日的设立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从1994年开始,江苏和南京都会在每年的12月13号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等,但是这些都是停留在地方层面。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

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设立过程

2014年2月25日下午,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就决定草案向会议作了说明。

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的说明指出,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中国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

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经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设立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在国家层面举行公祭活动和相关纪念活动,是十分必要的。

说明强调,制定本决定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决定草案将每年的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中国大陆在1980年代以前对南京大屠杀的纪念不充分。50年代虽然有在报纸和教科书中提到南京大屠杀,在60-70年代就有很大的空白。如1957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国历史》第四册有南京大屠杀,但1960年版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科书《中国历史》第四册62页就没有南京大屠杀的事。

1978年定稿的《中学基础知识手册-历史 增订本》虽然说了日军“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无数城乡变成废墟”却没提到南京。徐师大77年编订的《中国历史大事纪年》也不曾提到(《南京大屠杀在公众记忆中的消失》)。朱世巍曾经提到他的老师做贼一样告诉他南京大屠杀的事。传媒也有类似的现象:《新华日报》虽然在1950年代上半段有30篇南京屠杀的报道,之后到1982年就没有一篇了。

南都的《曾“消失”的南京大屠杀》一文提到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馆长吴先斌谈起南京大屠杀,第一个想到的是他外公,一位没有经历南京大屠杀,但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老人。20世纪70年代,吴先斌上小学。有一次外公带他去南京秦淮河洗澡。在石头城桥边时,老人说:日本人在这里杀过很多中国人。年幼的吴先斌听了非常震惊。

“关于南京大屠杀,国家记忆曾经缺失了,但民间记忆一直没有断过。”吴先斌觉得官方的修史不能表达全部情感,后来产生了创办民间博物馆的关于南京大屠杀,国家记忆曾经缺失,但民间记忆从未中断过。从1994年开始,江苏、南京都会在每年的12月13号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等,但是这些都是停留在地方层面。

早在2005年和2012年全国两会上都有代表委员提出希望将每年的12月13号,也就是南京大屠杀同胞的遇难日上升为国家公祭日。2005年,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赵龙提交提案,呼吁每年12月13日举行国家公祭,由国家领导人参与公祭活动,同时还建议把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升格为国家级纪念馆,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2012年3月,在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政协副主席、南京艺术学院院长邹建平,第三次递交与南京大屠杀有关的议案:在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祭日举行国家公祭。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决定草案。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

中国国家公祭日的意义

国家公祭日的设立,是缅怀过去,更是抚慰民心、顺应民意的措施,同时国家公祭日的设立,也是中国与世界更好地在沟通,在向全世界传递中华民族对于人权和文明的态度,在向全世界表达我们热爱和平、维护和平的决心与责任。就如欧洲一年一度纪念奥斯威辛集中营死难者一样,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中国的,也是全世界的。

以国家名义进行正式纪念与公祭,其世界意义在于,促使人类历史记忆长久保持唤醒状态,避免对历史教训的忘却与麻木,共同以史为鉴、开创未来,一起维护世界和平及正义良知,促进共同发展和时代进步。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胜利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共同消除了威胁世界和平的法西斯邪恶势力,壮大了人类的进步力量,促进了全球的民族解放运动,对世界和平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艰苦卓绝,付出的巨大民族牺牲属于人类的浩劫,3000万人口伤亡、6000亿美元损失仅仅是冰冷的数字,造成30万人死难的南京大屠杀也仅仅是日本法西斯极端残忍暴虐的典型案例之一。

如果以全球视角审视中国拟确定和设立“两日”的立法举动,就会不难发现其蕴含与释放的重大世界意义。

为二战历史确定国家纪念日和设立国家公祭日早已成为国际惯例。二战后,相关国家每年都会定期在诸如波兰奥斯维辛集中营大屠杀纪念馆、俄罗斯卫国战争纪念馆、美国珍珠港事件纪念馆等举行国家纪念与公祭活动。

201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国在此前夕立法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与设立南京大屠杀受害者国家公祭日是极其必要的、是非常正当的。

二战期间,有关国家超越意识形态的差异、文化传统的不同,组建了空前团结的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并最终取得了伟大胜利。即将迎来二战胜利70周年之际,曾经的同盟国各方应该继续求同存异、保持团结,共护和平、共谋发展。

“对历史闭上眼睛者看不到未来”,这是永远保鲜的普世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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