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个国家最高会计管理机构是财政部会计制度司

1949年12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在财政部设立了会计制度处。

1950年9月将该处改设为会计制度司,由该机构承担建立全国统一的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制度的任务,由此第一次建立起我国国家最高会计管理机构。

1950年9月,经政务院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核定,财政部的组织机构调整为:

部长室、办公厅、主计司、国防财务司、经济建设财务司、行政财务司、文教财务司、农业税司、财政监察司、会计制度司、外事财务司、人事处、参事室、机要室、税务总局、粮食管理总局、盐务总局和物资清理处。

调整前,财政部主要机构为:部长室、办公厅、编译统计处、总务处、主计处、国防财务处、行政财务处、外事财务处、经济建设财务处、文教社会财务处、会计制度处、财政监察处、农业税处、人事处、参事室、机要室、税务总局、盐务总局、粮食管理总局、北京物资清理处和天津物资清理处。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