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种自行研制的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战机是“歼-10”

歼-10战斗机于1984年立项,内部编号为“10号工程”,其设计目标是生产一种在国土防空作战中能够战胜苏联第三、第四代战斗机,并具有拦截苏联典型战斗轰炸机和轰炸机能力的防御型战斗机。这是由当年的国际环境所决定的。

为了达到这样的设计目标,10号机必须拥有完善的电子设备和空战武器、兼备高空、高速飞行性能和中低空缠斗性能。

据张爱萍将军建议,并经中央专委确定将歼-10的设计和生产任务分别交给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和成都飞机制造厂。

歼-10外观非常优美,它于2006年12月29日首次在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和《军事新闻》里向公众亮相,迅速在海内外引起巨大反响。

歼-10是我国第一种自行研制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战斗机,具有很强的超视距空战、近距格斗和空对地攻击能力以及空中加油能力,可以和歼-11、苏-27等重型战斗机形成高低搭配。

歼-10的研制成功在中国航空工业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五个能够独立研制第三代战斗机的国家。

歼-10是我国自行研发的跨代型主战机种,它保持着一个“历史纪录”:与国外同类型飞机相比,歼-10的首飞、试飞都没有摔过机。

歼-10于1998年完成首飞,2004年完成设计定型,随后陆续装备中国空军。但其实成都飞机公司在歼-10还未最终定型,但可靠性和安全性已经得到充分验证的时候就开始小批量试生产。2002年,歼-10的10架先导型号机就已经交付南京军区空军某部使用。

在新机的科研试飞中,要进行一系列高风险科研飞行试验,如国际公认的风险科目——失速、尾旋、颤振、空中停车、低空大表速、低空小速度、操稳、强度、发动机、电子火控等。这可以说是新机的“准生证”。

在这一阶段,歼-10前后完成了17项试飞技术攻关,18项专题研究,9项设施建设,2500多架次飞行试验。试飞中,应用了一批以往鉴定试飞未曾采用的新试飞技术,实现了试飞测试和实时监控技术的跨越性飞跃;实现了试飞数据处理实时化、准时化,建立了一批先进的试飞设施。最终使歼-10的试飞效率高于国外大部分同类飞机的试飞,试飞安全性好于国外大部分同类飞机。

歼-10在中国航空史上创造了多项第一:它是中国装备的第一型三代战斗机;是中国首架采用静不稳定设计的战斗机;是中国首架采用先进电传操纵系统的战斗机。

歼-10在研制时首次将可靠性设计性纳入飞机设计规范,自始至终将可靠性放在了突出重要的地位。

歼-10的总设计师是薛炽寿,首度试飞员是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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