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架双倍音速歼击机是“歼-7”战斗机

1961年3月,我国引进米格-21型超音速歼击机生产技术。

这项技术引进至今仍让研究中苏关系史的学者们感到困惑,它是在赫鲁晓夫撤走全部援华专家之后不久达成的。

1961年2月,赫鲁晓夫以苏共中央名义致信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表示愿意向中国转让米格-21型飞机及其飞动机的制造权,邀请中方派代表团去苏联签订有关转让协定。

当时,意外地接到这份信件,毛泽东、周恩来研究了半天,终究也没有搞明白赫氏玩的是什么“花招”。随后,中方表示可以谈判,但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代表团临行前,周恩来特地叮嘱刘亚楼要“见招拆招”。

岂知刘亚楼抵苏后双方顺利地达成购买米格-21歼击机制造权的协议。

在协议生效5个月后,即从1961年8月到1962年10月间,苏联向我国提供协议规定的米格-21F-13型飞机图纸等技术资料,还有中方订购的飞机、导弹、器材及散装件等物资分期分批陆续运到。

但经过开箱检查,发现欠交飞机技术资料256项,特别是缺少关键性资料如全机大试验资料等。而从1684箱器材和散装件来看,虽然基本按协议交货,但包装粗糙,有的包装严重浸水,致使器材发霉,生锈腐蚀严重,而且质量证明等文件不全;有一部分橡胶塑料件已超过库存保管期,有35%的成品件到年底也到了库存保管限。对于苏联的这些行为,连他们自己正在撤离的援华专家也感到难以接受。

米格-21——中国生产定名为歼-7的超音速战机引进及仿制,对中国航空工业发展仍不失里程碑意义。

装备空军的歼-7战机也取得过傲人的战绩:鲁祥孝、冯全民和刘光才分别驾机击落过美制高空无人侦察机。

此外1963年1月,中国首手侧仿生产苏制伊尔-28(轰-5)喷气式轰炸机。中苏关系改善后又购买了伊尔-76运输机。

虽然“十年动乱”使中国航空工业受到了严重干扰。但是在这10年里,中国航空工业完成了“三线”建设的历史任务,国家财政予以重金投入,大批科技人员从条件优越的东部地区转移到深山大川,艰苦创业,无私奉献。

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不仅在东北、华北、华东拥有较强的飞机及配套产品的生产能力,并且在中南、西南、西北等地建成了能够制造歼击机、轰炸机、运输机、直升机和发动机、机载设备的成套生产基地,这都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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